发新话题
打印

经济摩擦不得不分手

经济摩擦不得不分手

  李梅与张华在20046月各自离婚,后来经人介绍相识,一年后于200512月登记结婚,当时他们都有各自的子女,婚后再也没有生子女。没想到这二次婚姻却没能维持多久,过了没一年,李梅就提出与张华离婚。
  在李梅看来,张华的形象在婚前与婚后“落差”太大,让她难以接受。以前他俩见面恋爱时,张华显得特别有男子气,看上去很大方。但登记结婚后一个月,她惊讶地发现张华显得特别小气,而且缺乏起码的大度,更谈不上经济共管,让她大失所望。更令她气愤的是,每月的工资,他一分钱也不用于家庭开支,反而对她的收入管得很紧。工资必上交,支出必汇报,锱铢必较。对女方的父母、亲戚的支出则是漠不关心。由于两人没有共同生育子女,李梅认为他对经济所表现出来的不放心,无异于对两人的感情不放心。自己是离过婚的人,再次结婚是想好好地过一辈子,不想再有什么波折了,张华等于欺骗了她的感情,因此她要求离婚。
  面对李梅离婚的要求,张华坚决反对。他认为其实他们之间感情很好,只是李梅的父母逼迫李梅离婚。她父母把女儿当商品,骗了礼金钱就让女儿离婚。李梅之前离过三次婚了,但他并不计较。至于李梅所说的看重钱,这其实说明他真心想与李梅和和美美地过一辈子,希望法院能够调解,让他们和好。
  法院经过调查认为,婚前双方关系尚可,婚后一段时间夫妻感情较好。后来李梅认为张华对经济问题专横,导致双方及家人之间产生矛盾,造成两人夫妻感情不睦。李梅曾经向法院诉讼要求离婚,法院没有支持,但是两人的关系并没有得到改善而且进一步恶化。两人结婚之后在一起生活的时间较短,在经济问题上也不能协调一致,时常争吵打闹,双方现在已经处于分居状态,行同陌路,综观两人的状况,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因此判决准予两人离婚。
北京艾朗律师服务团队的著名北京离婚律师告诉我们点评:最重要的是双方结婚后要有诚信,应相互信赖,经济上透明和公开;如果说双方在经济问题上对对方不放心,那么结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可以相互约定,在婚后对双方开支也可以达成一定的协议,比如一方拿出一部分钱由对方来管理。如果两人总是不能相互理解而相互猜忌,那必定引起无休无止的争吵,从而导致离婚。北京艾朗律师服务团队有经验丰富的北京知识产权律师北京离婚律师离婚房产分割律师不仅可以提供法律服务,还可以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果您有什么问题,北京艾朗欢迎您的到来。
北京艾朗律师服务团队
姜伟东律师  
  话:13683283956

线 QQ:
598353950

孙郑律师

话:13488736125
线 QQ:
931360640

  编:100089
网站://www.jwdlvshi.com/
//jwdlvshi.51eim.com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乙25号青政大厦5

旧情未了激化矛盾

  王兴与孙琳都是离异者,2001年5月1日,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然而幸福的日子只维持了几年,2005年底,王兴就更换了家中的门锁,拒绝孙琳回去同住,此后就一直分居。而到2006年4月,王兴终于撕破“最后一层面纱”,来到法院,要求与孙琳离婚。
  王兴讲述的原因并不复杂,因为两人平时见面太少了。2000年11月,他们经过别人的介绍相识了,没过一年,在2001年5月1日办理结婚手续,此后他才发现双方婚前接触的时间太少,感情基础本来就较差。而王兴平时在上海工作,只有休息时间才回家,双方相处的时间非常短,因而相互了解也不是太深。婚后矛盾不断,从两人之间发展到家人之间,婚后性格情趣不合,共同生活不足半年就经常发生争吵。因此2005年起两人就分居了,不可能再和好,所以要求离婚。
  孙琳却是十分地不满,她说出了两人离婚的另外更“重要”的原因。她说其实在1999年的时候,两人就经介绍相识了,自由恋爱长达一年才登记结婚,并不是王兴所说的匆匆忙忙地办手续。婚后因为双方都是再婚,所以对婚姻都很慎重。开始两人也和和睦睦,偶尔发生争吵,也只是为了家庭琐事,并没有实质性的矛盾。
  然而,就在近两年,王兴将爱情婚姻当儿戏,吃到碗里的想着锅里的。居然脚踏两只船,暗地跟前妻来往,对现在的婚姻极不忠诚。在家中,她发现了他与前妻来往的信件,在手机上也发现了他给前妻情意绵绵的短信,为此多次与王兴发生争吵。这时,她回顾以前的生活,才感觉到一些“奇怪”的地方,那就是王兴不自觉在生活中拿她和他的妻做比较,并说三道四的,让她心里十分窝火。这才是王兴要求离婚的真正原因。
  孙琳还称,此后王兴对她越来越冷淡,两人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自2004年中秋节后,两人就再没接触过了。为此她的精神受到极大刺激,现在常恍恍惚惚,学成的手艺也荒废了,失去了生活来源。然而王兴却冷若冰霜,对她不闻不问,也不带她去看病,不给一分钱生活费用。另外,她的朋友甚至还发现王兴与他前妻住到了一起。如果要离婚,王兴也应该给她经济赔偿。
  法院认为,婚姻生活中,夫妻间为感情发生争吵在所难免,关键在于双方均应给对方多一点理解与尊重,以及必要的迁就与忍让,现在从两人的陈述来看,双方有实质性矛盾,两人婚后不久即为琐事发生纠纷且分居生活,王兴与前妻关系也不正常,为此双方的家人矛盾激化。法院在判决双方不准离婚后,两人关系没有得到改善,最后判决准许两人离婚。
  点评:北京艾朗律师服务团队的姜伟东律师认为,双方都应当有坦荡的胸怀,不应该任意地猜测,同时双方对彼此有忠诚的义务。如果一方真的与以前的爱人旧情未了,那么不仅伦理道德上所不容,也违背了婚姻法的义务,双方离婚时,受害的一方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北京艾朗律师服务团队有经验丰富的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律师、法律顾问律师、刑事犯罪律师、对刑事法律关系颇有研究和经验,可以为您提供民事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
北京艾朗律师服务团队       
姜伟东律师  
电  话:13683283956  
在 线 QQ:  598353950      
孙郑律师
电  话:13488736125
在 线 QQ:  931360640
邮  编:100089
网站://www.jwdlvshi.com/
//jwdlvshi.51eim.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乙25号青政大厦5层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