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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遗产分配问题

公房遗产分配问题

我爷爷奶奶有5个儿子5个女儿,爷爷先过世,奶奶瘫痪在床好多年,瘫痪期间是我小姑姑在照顾的,每个月我爸爸给他700多元固定的工资的,水电费另付,买别的家具也大多数是我爸爸出钱的,凭据没有的!现在奶奶已经过世,过世后的头七我的叔叔姑姑们在我奶奶家里打麻将,占着房子。房子在我爷爷在世时送给了国家,爷爷过世以后一直有在付少量房租,是我爸爸在付的,用的是爷爷的名义,有零星的付款收据和一张过期的租赁合同,那个居住证上面的第一承租人是爷爷,然后奶奶,我妈妈,我爸爸,还有我!没有别人。现在房子被我小姑姑占着,他们住在里面。我们自己却还得在外面租房子住,我也不清楚现在我爸爸是否在付房租。这样是否可以告他们强抢民宅??以前也叫过公安来过,他们说这是我们自己家的事情,自己去解决!还有房子可能快拆迁了,这样的情况政策是否允许我们买下来?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都有,我们去房管所想把租赁本上爷爷奶奶的名字去掉,他们却不让我们去,说要我跟我爸爸的户口以前移过来的地方的房产证明。租赁本上第一承租人是我爷爷的名字,到时候拆迁时,是否会把补贴作为遗产给10兄妹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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