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公司要求主动辞职要么除名的问题
A已在这家公司工作20几年,今年5月初,公司安排A去外省工作(合同未规定工作地点),A因家中有老母需要照料,另调去外地的工资待遇很低,甚至比在本地差,A考虑再三没有同意。公司说不同意调动就算A旷工,然后一直到6月,公司说A旷工满一个月,让A自动辞职,要么就按除名给A开除,并说开除会影响A以后就业并没有经济补偿。公司一直强调让A自动辞职,想请教一下两者有什么区别,如果A不愿意在这家公司继续工作的话A该如何处理,如何维权,A的失业金还有公司是否应该给A的补偿金,该如何计算,谢谢。盼答!QQ26064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