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三年,公司裁员该赔偿我哪些呢?
我是07年7月23号进的公司,试用期是6个月,08年1月1号开始签的劳动合同,签了三年,到期是2010年12月30号,现在公司裁员,我在其中,那么公司应该补偿我几个月的工资?另外补偿金的税是按照总和来扣还是按照月工资的税来扣?另外从进公司到现在未休过年假,上个月领了结婚证,婚假还未休,属于晚婚,公司让我一个月内休完,我是否可以不同意,要求以工资结算呢?(婚假我可以在一个月内休,年假我应该休几天?可以以工资来结算吗?)另外07年公司没有给我交过综合保险,从08年1月开始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