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4户人家,11个人口,共拥有住宅占地面积98平方米和2间牛棚房屋。2间牛棚房屋于1985年向村里购买,当时作为村集体事业的牛棚公开向社会拍买(村里不养牛了,土地承包到户),被我家以500元拍的!村集体最高权力机构考虑到我家人口众多(老大,老二已经成年),村集体最高权力机构经过全体村民开会通过承诺:2间牛棚房屋所属土地作为我家住宅地。修了一下我母亲经常住于此,特别是在1989年老房子拆到后,新建住宅占地面积98平方米时段无处可住。
不幸的是:2间牛棚房屋在1998年被自然灾害台风刮到,当时朱家尖政府规划一律停止审批--本人已经拿到当年的政府规划文件!铁证数分!现在朱家尖政府规划允许朱家尖南沙老屋地基可以重建。鼓励且发奖金给大量的失地失海农鱼民搞农渔家乐促旅游,房屋四周可建工棚及餐饮楼房!
哭苦等了半百(三兄弟已近40到50岁还没有宅基地住房),可以说是迟来的爱,春暖花开
真想不到呀新区政府:不知道哪一个瞎了眼的狗官,狼心狗肺--竟然不让我们老屋地基重建,硬要把我们赶出去外村喝西北风,可怜呀失地又失海!又不让我们一起搞农渔家乐,我们决定以死相拼!捍卫主权!是公认的历史事实!
新区政府朱家尖人民政府这样做是否合法?为什么一定要人为刻意的去搞两及分化?故意造成贫富差距这么大,民心不服何来社会和谐?
眼看着邻里乡亲开旅馆搞农渔家乐红红火火,富的流油,碰到星期天日进万元(一个房间500元一夜),可我们身无分文却还要被赶出去外村!不能为家乡的事业出一分力,急死俺了!
两间牛棚房屋的老屋地基不许重建是否和法?--朱家尖人民政府于法于人性化都难容!朱家尖人民政府理由:房屋倒塌时间超过两年以上不许重建。根据谁规划谁负责的
法规--当时朱家尖政府规划一律停止审批--本人已经拿到当年的政府规划文件!责任在于你 规划, 房屋倒塌时间超过两年--过在于你规划,与民何责?
政府言而无信,失信于民!我们重建的法律程序合法成熟!
附:社区盖公章证据一分,证明房屋买卖事实
有时任大队长,小队长亲笔签名一分
有村民联名亲笔签名一分
根据国家法律
法规明确规定:社区应有义务向村民提供当年的集体会议纪要。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样的时代是否来到?自己睡在温暖乡里,却叫我们强行搬出去干什么?这样的话也说的出口?不知廉耻?不管民众死活--这是什么人民政府里的什么父母官?
村官是否误享了特权,可以建豪宅,睡在温暖乡里,日进万斗;而新区朱家尖人民政府却不顾红红火火搞农家乐的现状(搞农家乐应该全民动员,全村富裕),硬是要把土地资源尽失,老无所依的部分村民审判为“二等公民”扫地出门而后快!居心何在?
哭哭等了20年,年近半百,却还是求不到祖祖辈辈生活过痕迹--连一个窝都不给?
哪位好心人能给我解答更多的法律依据--我三扣首!
哪位律师能把我打赢官司我定当重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