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我如何维权
我跟现任的老公是摆过结婚酒的,当时两边的亲戚都知道,都有参加。当时因为父母正在办理社保,所以一直没能办结婚证。我是3月20号结的婚,当时男方有出3W的彩礼,我自己出的一W当作是他给的嫁妆的钱。3月27号我们去买房子,当时首付款是我出的4W现金,其余款项是他自己通过银行转帐转的。当时在合同上写的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这份合同有在房管局记录。现在因为还没有交房子,所以房产证还没有下来.因为我身体原因,导致怀孕孩子流产,现在他要跟我分手。并经常在我生病养病期间用多种侮辱性的言语,致使我有一段时间做出极端的事想自杀。现在我看到无法弥补,想知道下,我们现在因为没有结婚证,只算是法律上不承认的事实婚姻,但是我还是想知道关于房子,我应该能得到多少。我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大家给我支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