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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税费还需从车险理赔中扣除?

17%税费还需从车险理赔中扣除?

包先生称,去年10月份,他买保险的车辆出险,雾灯等部件需要维修。报案、定损均很顺利。事后,他在4S店修理,维修费用共计870元。却在与承保的保险公司沟通理赔时遇到了麻烦。该公司工作人员称,由于包先生的理赔材料中缺失维修发票原件,无法按照条款进行全额理赔,需要包先生自己承担17%的税费。包先生认为,保险公司在自己已提供维修发票存根的情况下,还让他承担17%的税费并不合理。

  “因为开交通事故证明时总是碰上交警值班,所以理赔就耽误了。”包先生说,因为间隔太久,今年8月向保险公司递交材料时才发现丢失了维修发票。为此,他向4S店索要了发票存根,并复印加盖了4S店的财务公章,再次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却被告知因为没有维修发票原件,以需要包先生承担17%的税费为理由,拒绝全额赔付870元的维修费用,须扣除148元。

  “我又不是没修,也不是骗保,发票存根可以证明维修费,为啥要扣17%的税。”包先生表示不能理解。他与保险公司第一次交涉后,对方一直没回应,直到他再次带上理赔材料前往,对方工作人员才办理了相关手续,但只按维修费83%赔付。

  对此,保险公司一名孙姓工作人员解释,包先生与该公司双方都已确认理赔,且“行业惯例”就是全额理赔时车主须提供维修发票原件。对“扣除17%税费”这一说法,他表示,保险公司性质比较特殊,理赔产生支出,税务部门会跟踪发票去向;包先生无法提供发票,保险公司对税务部门无法交代。

  此外,该孙姓工作人员还给出两条建议。第一,包先生可在维修费用产生当月到税务部门撤销前一张“丢失的发票”,再开具新发票;第二,维修点会定期清理发票存根,包先生可以在维修发生当月索要发票存根,再到税务部门取消税点,也就说能够在税务部门拿回保险公司所扣除的费用。但这两点都建立在发票开具当月这一时间基础上,包先生的车子是去年维修的,间隔时间过长,所以这两个建议均无法实行。

  到全额理赔的。

  另有多位保险从业人员说,相关税费事宜都是通过财务部门办理的,而财务部门根据理赔部门核出的理赔款拨款,通常财务部门不会查阅保户递交的理赔单据。某保险公司理赔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理赔部门要求出具发票原件其实主要是为了防范保户在多家保险公司重复理赔的潜在风险。

  律师表示,车主包先生出示的加盖公章的发票存根复印件已经证明了维修事件与费用支出的存在,足以证明维修费用的真实性。“既然维修费用真实存在,而且发票也实际产生,就应该进行全额理赔。”律师表示,征收税费的只能是税务部门,即便是需要缴纳税费也不应由保险公司代扣。而且,包先生在4S店维修时,已经开具了发票,即4S店已经缴纳了营业税,保险公司如果需要发票原件证明已经纳税,应该先对车主进行全额理赔,而后要求4S店开出一张税条即可。没有理由用“税费”一条从包先生的理赔款中扣除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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