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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不提供医疗记载的奥秘 请主持公平正义

医院不提供医疗记载的奥秘 请主持公平正义

医疗记载是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形成文字、影像学照片等资料,包括病历、各种理化检验结果、手术记录、护理记录、病理检验结果、X光片、CT片等。这些资料记载了疾病诊治的依据、过程、医护人员操作的程序等信息,是对医疗过程的全程记载。因此,在医疗纠纷案件中是最关键、最重要的证据材料,具有证明记载事实的证明力。
    南宁市中医院再审委托代理人、南宁市中医院副院长、案发时任医务科科长、在该院大厅悬挂的广告牌上半身照片下写着最拿手的骨科黎某,在指令再审提供法院的证据共有16项,没有一项是患者何军住院的医疗记载。所提供的证据中,只是拿患者何军提交法院的门诊病历来掩饰、充数,就是一份市级医疗鉴定书也是从市卫生局复印得来的。但患者何军提供法院的证据中就有南宁市中医院医疗记载的1999年1月15日X射线检查单和X光片,该检查单上清楚地记载着“股骨颈变短”。在大家视角来看,好像就是没有一份医疗记载问题,但对南宁市中医院来说却不如此这么简单,南宁市中医院1999年7月19日给何军的复函所提到的:“部分资料已被患者借走”,被患者借走的是什么?现任副院长案发时时任医务科科长又是骨科最拿手的黎某难道不知道吗。
    尤其是广西电视台《焦点报道》作为医疗鉴定“结”难解的记者,曾提出过要看患者何军的住院病历而被医院拒绝。并且在《焦点报道》中记者面对何军的父亲说:看来你打这个官司的决心是很坚定的?而何军的父亲回答说;因为证据在我们手里,它原始的资料都在我们手上,我就凭这两张X光片,我肯定会打赢这官司。有的网站不仅将被南宁市中医院漏诊半年之久的患者何军“骨盆平片”制作视频在屏幕上滚动播放,“爱安徽论坛”还将报道何军的每一个标题前面安置一个“骨盆平片”的图标提示读者。我们认为只有正视这个事实,那么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广西南宁市中医院不是不知道,当你复印患者何军提供法院的证据时,难道案卷里没有南宁市中医院的医疗记载吗?尽管你医院的X射线检查单和X光片原件被患者借走,你附上复印件也可以吧,。但你医院一旦在证据附上了X射线检查单和“骨盆平片”,大势必然逆转,你还能造假吗?同时,还有哪一个人相信你在再审答辩状第3页说的;“但因为治疗得当,无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行业标准—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对股骨颈骨折疗效评定的标准,还是按照各种骨科权威教科书的规定,被答辩人股骨颈骨折的治疗结果都已经达到了治愈的标准。” 在再审提供证据目录第3页第15项在证明对象一栏说,被答辩人股骨颈骨折治疗结果符合疗效评定的标准—“治愈:对位满意,局部无疼痛,无跛行,伸髋正常,屈髋超过90°,X线片示骨折线消失。”这只不过是一种造假、欺骗和诈骗行为吧了,请给弱势群体讨回一个公道。

                  作者:何定民    201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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