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厦门奇闻}王鹭佳,一名骗子骗了一个城市

{厦门奇闻}王鹭佳,一名骗子骗了一个城市

{厦门奇闻}王鹭佳,一名骗子骗了一个城市
作 者:看他还能骗多久?
        在美丽的“鹭岛”——厦门,有一名叫王鹭佳的“文化”骗子,此骗子在只有一枚作废单位公章(“厦门市演出公司”印章),诈欺条件“十分艰苦恶劣”的环境下,本着“没有欺诈条件创造欺诈条件”的“诈骗精神”,在铁杆儿“保护局”(厦门市文化局)三任渎职局长的“大力支持”下,历经十几年坑蒙拐骗的“不懈奋斗”,终于把一个早已废止的单位名称(即“市演出公司”)骗成了一个知名度颇高的“品牌演艺公司”,培养了一批“马仔文化公司”(即“私营文化公司”),将原本在厦门文化系统默默无闻的普通科员王鹭佳骗成了一名“资深的 ‘演出专家’ ”、“耀眼的 ‘文化名人’ ”。该骗子会骗、善骗、能骗、爱骗,接下来请大家欣赏此骗子的绝顶骗功,看一看他都骗了谁。
    一、骗了合作伙伴:骗子王鹭佳以‘联手创办文化公司、协作承揽演出活动’之名,利用别人对他的真诚与信任来专门蒙骗项目合作伙伴,无赖侵吞他人应得的合作利润并占为己有;
    二、骗了企事业客户:骗子以空壳单位(“市演出公司”名义)在厦门及福建省内蒙骗了几百家企事业单位(“客户”),大举进行所谓的“文化服务”,为“客户”“策划承办制作演出项目”,骗取企事业“客户”的“演出承办服务费”,牟取非法暴利;
        三、骗了“行业机关”:骗子造假敛财十多年,作为文化系统主管部门的厦门市文化局虽知情、许可“市演出公司”违法经营行为,却不知道这个皮包公司是如何运作“文化洗钱、演出诈骗”业务的?也不晓得其到底诈骗了多少黑心钱?反而还要为骗子背黑锅、擦屁股,忙不迭的为他掩盖真相、提供伪证……厦门市文化局公然“承认”他的‘敛财公司’是该局“首家直属文化经纪机构”,而骗子对待曾为他提供“良好”的造假平台,让他捞赚了大把赃钱、为他作挡箭牌、“保护局”的态度则是用过之后就栽赃嫁祸、推卸责任……
    四、骗了“主管领导”:骗子所在的厦门市文化局几任局领导对他历来都是十分“器重和重用”的,不仅允许骗子使用“市演出公司”废止的名称和作废公章假冒事业单位非法经营,还曾把该局属下的厦门艺术广告公司、鼓浪屿音乐厅、厦门市电影发行公司、厦门世纪星演出公司等多家正规单位交由骗子“运作经营”,可如今丑闻败露后骗子“回报”曾“扶持他、支持他”的现任主管局长是背叛、出卖……
    五、骗了市民观众:厦门的市民观众们会哪里知道,这个运作了近400多场各类文艺演出、文体比赛活动的“厦门市演出公司”竟然是个无事业单位法人证、无工商营业执照、无税务登记、无银行帐号,“飘荡”在空中的“皮包诈骗公司”。那个气质儒雅、风度翩翩的“鹭岛文化名人”——王鹭佳居然是个彻头彻尾的无耻骗子、无赖流氓及伪君子;
    六、骗了文化市场:骗子依仗有厦门市文化局作后台撑腰,便以“行业霸主”的姿态垄断着演出市场,打着‘做商业演出’的旗号搞欺行霸市、巧取豪夺,恶毒地打压、排挤同业(这些同业公司都是证照手续齐全的合法企业),而自己却干着冒充事业单位、违法经营演出、造假诈骗偷税,到处坑蒙拐骗、欺世盗名的卑鄙勾当,严重扰乱了厦门的文化市场秩序,也严重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七、骗了职能部门:骗子多年来在厦门从事非法演出经营期间,瞒骗过了市编委(今为“市编办”)、市工商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等多个职能管理部门,不仅都没有发现他的非法运营,还能让这些职管部门为他的长期无证照经营、从事商演诈骗活动大开绿灯,提供“方便”;
    八、骗了网络网友:骗子一个人在网上开设了五、六个博客(制作了精美的“市演出公司”的专署“公司网站”),时常的发几张低俗的“色影”图片、贴一篇“尿水”一样的无聊文章,自以为是、自吹自擂、自欺欺人的“忽悠”那些不了解他肮脏底细的各地网友们(尤其是那些年轻的女性网友们);
    九、骗了新闻媒体:骗子曾蒙蔽了多家正规的新闻媒体(其中有报刊杂志也有广播电视)为他本人及‘诈骗公司’和‘商演敛钱业绩’进行过大肆包装炒作……当其犯罪丑行被拆穿后,此骗子仍不甘心失败的怂恿“某报社”一无职业道德的不良记者(冒挂某法官为通讯员之名)为自己的‘造假欺诈’撰写文章内容虚假,意在替‘诈骗公司’描白藏黑、遮羞盖丑的‘垃圾新闻’;
    十、骗了地方政府: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居然都不知道骗子的“市演出公司”是个非法经营的“诈骗公司”,竟然把一些代表政府形象的大型文化艺术活动交由骗子的皮包公司进行“执行运作”(这其中也包括福建省文化厅、国家文化部和各方专业艺术演出团体、港台与内地明星艺员等都被骗子蒙在了鼓里);
        十一、骗了政策法规:骗子及厦门市文化局的一系列行为违反及触犯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工商行政管理法》、《税务登记管理规定》、《治安管理法》、《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刑法》、《党纪处分条例》及“行政问责制”等法规条例。但因厦门市文化局的袒护包庇(曾向司法部门提供伪证)使得这个造假诈骗的重大案件在“鹭岛”范围内遭遇‘宣传部’是不闻不问、装聋作哑,‘文化局’是将错就错、瞒天过海,‘工商局’在依照“条例”、追诉过期、‘税务局’查无结果、‘审计局’因没有“单位”无从查起、‘物价局’敷衍了事、‘公安局’则莫名其妙的不能立案、人民法院为“减少麻烦”不予受理、纪律监察是没有态度、躲躲闪闪……出现了一名骗子控制了多个政府机关及司法部门的可怕而尴尬的局面,使我们惊愕的发现:在骗子王鹭佳以“市演出公司”造假诈骗这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涉嫌案件上,因为厦门市文化局的幕后“摇控”一切政策规定、法律条款、司法程序及执行手续都荡然无存……
        十二、骗了国家司法:骗子曾在法院工作过,很会钻法律的空子而使自己逃避制裁,更会控制司法(法官)搞‘借刀杀人’来实施报复,指使执法人员偏袒自己、整治举报人,导致出现了违法乱纪者逍遥法外、举报犯罪人遭遇处罚的司法乱象。
        骗子王鹭佳从现实骗到了虚拟(网络),从大陆骗到了台湾(台胞),未来也可能要从中国骗到世界……其骗术之高超、骗技之娴熟、骗胆之狂大、骗品之卑鄙、骗行之恶劣、骗面之广泛、骗害之深重是令世人所惊叹的,他骗出了“全新的‘文化概念’——用‘文化洗钱’、‘演出敛财’的“软诈骗概念”、骗出了“知名的‘企业品牌’ ——此“诈骗公司”已是厦门市乃至福建省境内的知名“演出机构”、骗出了“辉煌的‘商演业绩’——近400余场文化艺术体育敛财诈骗活动、骗出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十几年的非法利润至少诈得1.2亿元以上的赃款、骗出了枉法舞弊的处罚判决——完全倾向骗子与保护伞的公安处罚与法院判定、骗出了包庇犯罪的投诉无门——历经11个月的举报出现了官官相护、相互推逶、骗出了离奇的‘违法不办、有罪不惩’——骗子造假诈骗不犯罪、举报人检举犯罪遭处罚的荒诞现象……真的是骗出了奇迹!

引入刘德华演唱会,惊现厦门巨骗王鹭佳

引入刘德华演唱会,惊现厦门巨骗王鹭佳

2003年初厦门骗子王鹭佳(厦门市文化局科室干部)邀我合作公司搞演出业务,我自行投资注册了厦门东方时代文化传播公司手续(王用他山东亲戚高雅丽的身份证在章程中占股45%,但合作中实际占股为60%)。2004年上旬我通过朋友陈健介绍上海派盛公司谭亦隽执行董事来厦门举办“刘德华个人演唱会”(04年10月19日在厦门市体育中心完成),当时王与我口头儿约定联手合作承办、利润四六分成(即王得六、我得四),但当王用“厦门市演出公司”名义谈定承接演出条件(上海支付给王220万元地接服务费、18万元报批费、代理售票10%约60万元,总计298万元),王另用厦门世纪星演出公司手续与上海派盛公司签定了协议(为了不使大额款项进入“世纪星演出公司”账户,该协议中只注明收取“上海派盛公司”5万元服务费,大额部分均以“暗箱操作”)之后便故意拖延不与我签约,直至演出结束王给我2万元,其他200多万元全部被他独吞侵占。由于其恶意制造了没有“协议”为证的“状况”,王便无耻抵赖拒不承认,使我无法凭协议证据来讨要应得利益。两人因此结怨…
后来经市文化局及文化系统多家单位的内部人揭露说:骗子王鹭佳从1993年起自封为总经理公开操作的“厦门市演出公司”本是一个无证照的皮包公司,没有任何的合法经营手续(无事业单位法人证、无工商营业执照、无国地税务登记证、无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无银行账户…但有一枚“单位印章”、有“办公”地点场所、有“申请”联系电话、有“刊登”黄页话簿、有“注册”电子信箱、有“设立”专属网站、有“从业”专职人员、有“印制”稿纸、信封、名片及便签等…),而此“公司”名称与单位“印章”早在85年就明文作废终止了。可骗子却在厦门市文化局三任领导的放纵下把这个空壳“单位”打造成了一个“品牌演出公司”,以市文化局“直属经纪机构”的名义公然对外开展经营演出达十六年之久,累积操办各类文艺演出、文体比赛活动近400余场,违法敛取巨额暴利过亿元(这个在区法院工作过的骗子善于玩弄手段,设计逃脱法律制裁)。因有市文化局袒护包庇(提供不实伪证)使得这样一个违法使用废弃公章、非法经营演出、设局洗钱诈骗、造假偷税漏税的重大案件却在鹭岛遭遇公安不能立案、法院不予受理、工商过了追诉期限、税务查无结果、纪律与监察没有态度…出现了一名骗子操控着多个政府部门的可怕局面。

厦门文化丑闻新动态      

前者举报人到市文化时该局领导提出调解建议,但发现骗子王.鹭.佳假装调和却暗中欲陷害举报人,但这流氓错打了算盘(代理人说:我是身经百战老猎手,多狡诈凶残的野兽都见过,此卑劣下流手段太小儿科。我与各当事人接触时有采用取证措施)。骗子在布诈局设圈套搞阴谋,玩死猪不怕开水烫、耍臭无赖的痞子游戏,是愚弄讹诈的故伎重演。还挑拨离奸制造谎言栽赃放话“文化局害怕了”,并嚣张的说“我没账,无法查,你告不倒我,我后面有文化局,谁能查处政府机关呢?我与局领导是利益共同体也是同案盟友,说‘要严肃处理’,但怎敢把我抛出去。大不了我辞退这三仟元的工作,放弃厦门文化市场,举家移民国外定居,但罗局长他们可就没那么轻松了…”。这让我看清了骗子利欲熏心的丑恶嘴脸和不仁不义的阴险本质。文化局建议不是怕了,是局领导有廉耻之心,不想让王这肮脏人渣来玷污单位声誉和损害领导形象。但骗子毫不在乎,因他足够无耻所以无畏。如指望这丧失良知、泯灭人性的骗子来拯救文化局是徒劳的,建议贵局痛下决心面对现实,果断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骗子出境外逃,认真查处王造假洗钱、诈骗偷税等违法行为,追查十几年非法经营演出、亿万巨额赃款具体流向,承担因自身许可其持用废公章、放纵其冒充事业单位招摇撞骗、大肆欺诈敛财的渎职违纪责任,主动向纪检监察、公检法部门报案及移送材料,交待涉案事实真相,配合司法调查取证,严惩违法违纪涉案人员,从而净化厦门文化市场环境,洗刷文化局及厦门文明城市这十多年来所蒙受的文化耻辱。

鹭岛就有“麦道夫”

鹭岛就有“麦道夫”
——厦门骗子王.鹭.佳“PK”美国巨骗麦道夫
作者: 裁 判 员
    (厦门骗子王.鹭.佳的背景简介——厦门市文化局科员王.鹭.佳用一枚作废的“厦门市演出公司”名称和公章冒政府事业单位,欺世盗名、坑蒙拐骗,造假诈骗、偷税漏税,用多家“马仔公司”进行文化洗钱、敛财侵占,借演出服务欺人诈骗二十多年,违法使用废弃印章、无证照非法经营商业演出400余场……)
     厦门的骗子王.鹭.佳与美国的巨骗麦道夫相比除了诈骗额度较小、涉及行业不同以外,其他方面却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例如:
麦道夫是著名的“投资家”——金融巨骗;
王.鹭.佳是知名的“演出家”——文化大骗;
麦道夫“专门”为上层社会的名流、绅士做“投资理财服务”……
王.鹭.佳“专业”做大牌明星、著名团体的“演出策划承办”……
而且他们行骗的时间都是长达二十年之久……

但不同的是:
麦道夫诈骗金额超过了650亿美元;
王.鹭.佳敛财数额仅有约1.2亿国币;
麦道夫用理财服务诈骗金融黑钱——是铜臭味道太浓了;
王.鹭.佳借演出承办敛取文化黑金——是非常的高雅而有品位……

麦道夫骗了华尔街坑了半个世界……
王.鹭.佳耍了一个城市蒙了一级政府……
麦道夫案发后被捕,将面临百年刑期,震惊全球的五大洲……
可王.鹭.佳丑闻败露时却一直逍遥法外,仍在欺诈厦门的全社会……
另外,金融巨骗麦道夫与文化大骗王.鹭.佳有一个最大的不同是:
麦道夫在过去二十年里极力为自己制造“光环”,使大家因绝对的信任他而造就了其“金融投资理财”神话,可一旦受害者觉悟了便齐声讨伐、全面举报,本人也认罪服罪、认输服罚……
王.鹭.佳则是得了主管机关(厦门市文化局)“特别许可”而“成就”了“商业演出运作”第一,并在事发后仍能依仗主管部门的领导干部做铁杆儿的“保护伞”来为自己掩盖罪证、逃避了法律的惩罚,仍然是厚颜无耻、百般抵赖……
所以说:
金融巨骗麦道夫诈得涉案金额再高最后是锒铛入狱、刑期百年……这也不算什么大本事,只能算是跛脚的“欺诈大师”。
而文化大骗王.鹭.佳不仅有人行业政府机构“大力支持”他欺诈敛财、使其极其“顺利成功”的洗钱诈骗,赚得脑满肠肥、金银满锭,还能在案发时得到“官方救星”的全力相助保护、顶住举报调查、操作司法报复(举报人)、“扭转败局”、使自己“安然无恙”……这才是真正顶级的“诈骗高手”。
文化大骗王.鹭.佳“PK”金融巨骗麦道夫的结果是:
厦门的文化大骗王.鹭.佳胜过美国的金融巨骗麦道夫!

骗子王漏假一直在说谎,但纸里包不住火!

骗子王漏假一直在说谎,但纸里包不住火!

    “尊敬”的厦门市演出诈骗公司王漏假老师,举报人到底是“诬告、诽谤”还是“举报、揭露”您诈骗洗钱? 您的“胜诉”到底是何性质的案件? 如对方是诬告诽谤罪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您的诉讼结果怎么只是民事赔偿1万元?  (据透露是因您欺诈人家合作款,人家骂您为禽兽而被认定民事侵权,举报人说“死都不给您这无耻骗子一分钱”)
    你用“厦门市演出公司”无证照皮包公司非法经营是“诽谤”吗?你用废公章进行文化洗钱、演出诈骗是“诬陷”吗?别在这作戏了,如不是文化局包庇袒护,您这骗子早就被刑事起诉了。你想表明自己“清白无辜”,可为何偏偏要“诽谤诬陷”你这种“好人”呢?您是自欺欺人无耻又无赖的骗子,人家是举报您的犯罪行为,您这骗子被彻底拆穿了。
    你谎说“厦门市演出公司”是文化局直属文化机构,“市演出公司”和市演出管理处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这套说词多年来重复千万次,自己都相信这空壳单位是真的了。你用公安处罚决定、法院判决侵权结果作由头来证明举报人是“捏造事实、攻击诽谤”,表白皮包公司“是真的”、违法用废公章/无照非法经营/洗钱诈骗敛财/造假偷税漏税都是“合法的”。民事“判决”成为你伙掩人耳目、隐藏逃脱敛财诈骗罪犯行径的遮羞布和挡箭牌。举报人受骗在网上发个帖子就“攻击侵权”了,你用废印章无照非法经营十几年、诈骗敛财高达亿万元、偷漏税数达千万却无人查处法办…但我们坚信相信党与政府、上级领导与国家法律定会将违法乱纪贪官污吏绳之以法,定会让枉法贪赃的诈骗犯罪分子作奸犯科。你不应“保留”权力了,快刑事起诉抓举报人吧(就象“王帅事件”一样,大家好期待这轰动性的新闻)。厦门司法是你家“开办”的,想告谁就告谁、要抓谁就抓谁。此案结果全国人民都在等着,很想“欣赏”你是如何操纵司法,借法律之手来报复举报人。请你给予我们一个真实明确的答复。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需要真相!

        厦门无耻骗子王漏假用“厦门市演出诈骗公司”搞演出洗钱、文化诈骗十几年,先后欺诈了陈维凯、王晓霞、宗秀琴、田耕、姜红志等许多人的合作款(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不等)。在厦门岛内身败名裂、臭名远扬......现在开始也只能蒙骗台湾同胞及网友了,请大家小心,别上当受骗!

[ 本帖最后由 dongfang.shida 于 2009-7-8 11:22 编辑 ]

TOP

“演出家”与卖淫女

“演出家”与卖淫女   
作者:钟 馗     

    此题目一定使您费解是吧?“演出家”怎与卖淫女相提并论?(注:此文所提到的“演出家”是特指“厦门市演出诈骗公司”的“演出家”——王※※)        “演出家”是承办操作演艺活动的“专家”,他代表着文化、艺术及时尚等元素。卖淫女是从是性交易服务的妓女,她代表着卑微、淫秽、下贱的符号。    “演出家”用高尚、品位及情调佯作招牌,利用别人的崇敬信任与诚挚真切以皮包公司和作废印章来欺诈他人,捞得亏心钱。卖淫女用胭脂、首饰及时装撑门面,忍耐内心屈辱、外来轻蔑及承受身心折磨,用自己的肉体和灵魂赚取血泪钱。    “演出家”有文化局做后台靠山、撑腰壮胆来巧取取豪夺、招摇撞骗,知法犯法却不被捕拿。卖淫女则无所依靠、孑然一身的强颜欢笑、取悦他人,身心受损又担惊受怕。    “演出家”气宇轩昂、潇洒风度的后面是阴险狡诈、贪婪无耻。卖淫女花枝招展、浓妆艳抹的背后是身世坎坷、命运曲折。    卖淫女卖身赚钱时坦言道“我是鸡出来买”敢做敢当、豪不掩饰。“演出家”坑蒙拐骗之后却“做婊子立牌坊”道貌岸然的掩盖隐藏、狡辩撒谎。    卖淫女的心酸性史被揭时无地自容、无家可归,可能饮狠自尽、销声匿迹。“演出家”的洗钱诈骗的丑闻曝光后气急败坏、恼羞成怒,会虚张声势、极力掩盖并苟且偷生、继续装人。    卖淫女身为劣等人而自卑,她卖淫换钱往往是被逼从妓、胁迫为娼。“演出家”会以文化人而自居,他骗钱诈财是因为利欲熏心、把钱当爹。    卖淫女孤身一人、赤裸上阵强颜欢笑、忍受凌辱付出了青春华年、纯洁清白的惨重代价。“演出家”凭借官商勾结、利用[url=//law.110.com]法规[/url]漏洞非法经营诈财过亿却没有任何成本。    卖淫女隐忍低调、小心谨慎、坦荡真实、惋惜不幸、知羞怕丑、悲惨可怜……“演出家”哗众取宠、招摇过市、虚伪贪婪、无耻无赖、恬不知耻、卑鄙可恨……    我们并非要赞美卖淫女,但却着实鄙视“演出家”,因为当“演出家”与卖淫女对比时,“演出家”都不如卖淫女!


“文化名人”的悲哀   
作者:关公      
        在厦门文化界有位搞演艺的“名人”王※※,从表面上看,其是一位风度潇洒的“绅士、精英”,他似乎知书达理、儒雅温和、讲情调重品位,很会做生意赚大钱,也善于自我包装炒作概念,更精通于打造品牌树立形象…他依托于厦门市**局,以“厦门市演出公司”的名义来运作文艺演出、文体比赛长达十几年,承办了近400余场各类文体活动,获取暴利过亿万之多…曾有过十分显著的“业绩”,让人非常的敬仰羡慕,使他也成“鹭岛”文化界的一位“小名人”。但近些年来此“名人”的社会名声却越长越坏,舆论普遍反应说他言而无信、自私自利、损人利己… 日前,又有人因被他恶意蒙骗,遭受利益侵占而在网上举报他是个演出骗子、文化流氓…称他见利忘义、虚伪贪婪、无耻无赖…尤为劲爆的是:揭穿了他从93年起所操作的“市演出公司”实属空壳皮包公司,其没有事业单位法人证、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国地税务登记证及银行开户账号等任何一种合法经营手续,是在文化行业“主管部门”市**局几任局长的知情许可、放任纵容之下违法使用作废公章、冒充政府事业单位、非法经营演出业务、公然进行欺诈洗钱及造假偷税的行骗公司。    这一系列骇人听闻的消息让我们惊愕之余也深深感叹,此“名人”的形象不错却内心阴暗、品格卑劣,会用人才却心理变态、疑神疑鬼,口号响亮却言行不一、唯利势图,概念新颖却坑蒙拐骗、巧取豪夺,机遇良好却心术不正、算计他人,小有名气却胡作非为、不保晚洁,起点颇高却弄虚作假、狂妄招摇,名利双收却利欲熏心、贪得无厌,背景优越却专横霸道、仗势欺人,很爱面子却不要廉耻、谎话连篇,巧舌如簧却出尔反尔、口是心非,钱没少赚却专门“偷鸡摸狗”而因小失大,精心包装却到后来恶名远扬、骂声不断…而当其丑陋行径被彻底拆穿后,他又假装受到名誉“侵害”、极力扮演“弱者”,机关算尽的篡改事实,挖空心思的编造被人“诽谤诬告”的谎言,以“维权”之名操纵地方法律“借刀杀人”,报复因被他诈骗而愤然举报的受害人,试图掩盖真相,混淆视听…    这等“名人”让我们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要这样“做人”与“做事”呢?何必要如此“出名”和“出头”呢?就为了能多捞那么一点不义之财,而被人赤裸裸的剥光了所有“靓丽”的遮盖,把其人性最肮脏、最丑陋、最卑鄙、最恶劣的东西晾晒在众人面前…到是多得到一些黑良心的肮脏钱,但却把十几年来“精心”营造起来的“美誉”毁于一旦,落得个臭名昭著、身败名裂的可耻下场,值得吗?这是厦门“文化名人”的悲哀!也是罪有应得的报应!

[ 本帖最后由 dongfang.shida 于 2009-7-8 11:21 编辑 ]

TOP

厦门文化局干部王鹭佳的“演艺诈骗空手道”

厦门文化局干部王鹭佳的“演艺诈骗空手道”
[“鹭岛文化门”事件——求助于媒体、律师、法官和广大网友 ]

文化无赖王鹭佳,
演出公司是造假,
非法经营捞黑钱,
诈欺敛财没人抓.

诚信廉价阴谋耍,
亿万脏款被搜刮,
艺术服务作招牌,
竟把众生当傻瓜.

违纪枉法文化局,
玩忽职守弄玄虚,
藏污纳垢养鼠硕,
谎话连篇伪证据.

一手遮天有势利,
巨款去向不敢理,
为求自保瞒真相,
权大于法犯国律.

一介草民姜红志,
被坑上当报丑事,
检举诈骗遭报复,
含冤待等昭雪日.

生命不息言不止,
誓死曝光揭无耻,
定让魔鬼现原形!
且看尔等狂几时!

无良骗子手段高,
借法整人不用刀,
拥有铁腕保护伞,
司法面前开玩笑.

敛财侵占不犯法,
网上揭发把款罚,
艺术流氓真狂傲,
洗钱偷税无人查.

废章为何不收回?
违规使用方便谁?
无照营业大放纵,
非法牟利任胡为.

灰色收入怕核对,
幕后几多贪婪鬼?
污吏包庇诈欺犯,
社会垃圾屎一堆.

厦门文化之耻——“演出名人”王鹭佳洗钱诈骗记
作废印章用十年,
公然造假捞大钱,
无证无照搞经营,
阴谋诈骗胆包天。

瞎拍乱照充大家,
滥开博客装高雅,
“特此周告”遮臭事,
“网站”改名露虚假。

附庸风雅似人样,
无德无才臭皮囊,
本性贪婪弃廉耻,
心灵龌龊如蝇蟑。

“空壳品牌”挂羊头,
“私人马仔”分割肉,
以假充真蒙客户,
谁在幕后黑钱收。

皮包公司成本薄,
非法演出利润高,
愚弄社会股掌中,
制作假账把税偷。

百场活动创奇迹,
厦门巨骗谁能抵,
商演敛财第一人,
专坑朋友丧天理。

“演艺专家”本流氓,
“时尚人物”靠装潢,
媚上欺下阴阳脸,
横行鹭岛太猖狂。

“两块牌子”障眼法,  
“一套班子”瞒天下,  
“直属机构”作伪装,
“事业单位”是谎话。

“三无”达人魔力大,
“法官”犯法难捉拿,
不符文件挡箭牌,
公安税务谁敢查。

主管机构赐特权,
非法获利上亿元,
玩忽职守该问责,
渎职犯罪法从严。

堂堂政府一机关,
姑息养奸合伙贪,
伪证充当保护伞,
干扰司法设阻拦。

文化丑闻真肮脏,
演出骗子甚嚣张,
朗朗乾坤指日待,
奸贼终将落法网!

致“福建商演第一骗”--厦门王鹭佳的“新春贺词”:

数月来案件未了,
新年到仇恨难消,
不畏你魔法深高,
不惧你后台撑腰.

你仗势欺人狂傲,
我誓死举报控告,
尔鱼目混珠乱搞,
吾孤注一掷捉妖.

骗术高证据难找,
心有鬼天神知道,
玩手段法外逍遥,
邪恶人终遭应报.

无赖之事怕揭曝,
无耻之徒巧借刀,
一时侥幸莫笑早,
鹿死谁手难预料.

各位客官春节好!
文化丑闻待播报,
诈骗奸贼休想逃,
二零零九走着瞧!
举报人“敬祝”


厦门文化诈骗大疑问
这个“厦门市演出公司” :
是“正规编制”的“事业单位”,还是“三无(无事业机构法人证、无营业执照、无银行账户)皮包公司”?
是“业绩辉煌”的“品牌文化公司”,还是以文化之名从事演出诈欺的骗子团伙?
是真的“政府事业单位、实行企业管理”,还是违反政策规定、擦法律边球的违法乱纪?
是“完全靠市场运作”操办了几百场商业演出晚会,还是依仗于文化局这个强势后台的放任支撑而公然进行造假、偷税?
是多年来办各类活动“没有拿政府一分钱”,还是十余年无照不法演出营业中掏走了巨额元政府(及企业)的违法钱?

这个“厦门文化名人”王鹭佳:
是运作“演出经纪”的“专家”,还是文化洗钱、诈财侵占的惯犯?
是文化系统重用的“能人”,还是文化界中厮混的大盗?
是“德高望重、多才多艺”的“人杰”,还是招摇撞骗、恶贯满营的人渣?
是响誉鹭岛的时尚名人,还是臭遍厦门的巨额骗子?
是年度策划高师,还是十栽造假大王?
是为厦门文化产业做出“无私奉献”个人没有赚钱,还是假借国营演出机构承办垄断市场、捞取非法所得?
是身兼数职、掌管单位(指除“厦门市演出公司”皮包公司以外,原隶属于文化局的厦门艺术广告公司、鼓浪屿音乐厅、厦门市电影发行公司及厦门世纪星演出公司)只有三千元工资待遇,还是利用多家“马仔公司”操作围标分割演出项目、进行洗钱诈骗敛财亿万利润?

TOP

回复 2# dongfang.shida 的帖子

你好好骗哦

TOP

这些都是真的?????

哎!........无语了....

TOP

怎么不把他抓起来,难道就让他骗,找人收拾他,最好废了他

TOP

发到天涯论坛等大论坛去

让骗子死全家

TOP

广西110不作为,大家有能力的抓住这骗子!!

我在11月28日上午10点左右13087846435 发来的:(建行)通知,你的账号将扣款11800元!并且说有问题咨询0773-3980831!而实际上我根本没有办理建行的卡!明显属于诈骗!拨打广西0773地,110进行举报接电话的尽然不受理,说你没被骗,那就算了嘛?像这种骗子应该坚决铲除!这个号码是广西地的号0773-3980831)
敬请帮忙解决回复为谢!!!! 请有关部门严处。你打这个骗子电话0773-3980831说收到短信,很急切,好戏他们就会演起来。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