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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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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兰店亿诚.御景湾玩死购房者
我于今年五月初签合同购买了一期房子,可以说是最高价买的。首付交了30%,贷款为公积金和商贷组合。七月十来号售房部把有关贷款手续给我,规定45个工作日内办理贷款。我因工作忙于7月底-8月初(45个工作日内)办理的两种贷款,最终公积金8月18日放款,商贷因为没有额度而到9月2日放款。售房部通知我9月4日去领钥匙,从这天开始,一切玩人事就开始了:
    1、领钥匙时,我要求看“商品房验收合格证”,工作人员说今天看不了,那天来再看。时至今日我要了几回都在推诿。经打听根本就没有通过验收,有关部门还给下发了整改通知书。亿城.御景湾的开发商们,你们的心思不就是司马昭之心吗?欺骗购房者,欺骗老百姓,想赖掉延期交工的赔偿款!!!


      2、领钥匙前我要求看看房子。看房子时发现整个工地还是凌乱不堪,很多道路还无法通行,土堆是遍地都是(挖坑做下水),绿化是一点没做。看我房子的时候,主卧室漏雨(见照片,我不是顶楼),阳台玻璃门在扇乎(门没有插销)。当时我就要求补漏修门后我才能领钥匙。然而,时至今日,还是依旧。
3、该期房合同是7月31日交房,由于延期,部分购房者得到一个月的赔偿。然而,对于我们却没有,原因是我们的贷款到账晚了,但是这一条却没有体现在购房合同上。根据合同,我5月份就签购房合同,与开发商就应该按合同规定来履行。然而,在询问其部门领导得到的回答是:赔偿问题要按房地产业的有关规定执行,不按合同。晕,购房不按合同执行!!!这就是他们的做法。当我索要“房地产业的有关赔偿问题的规定”时,他竞厚颜无耻的搬出法律用语“谁不服谁举证”,就是说你自己去找有关规定证据!!!
     辛辛苦苦攒一辈子的钱,甚至沦为房奴,就这样让这群道德沦丧、良心灭失、诚信扫地的所谓亿城.御景湾的开发商们鲸吞了。弱势的老百姓要怎样做呢?温总理的话是怎么说房地产开发商的?你们长点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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