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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这样的行为合法吗?

公司这样的行为合法吗?

我朋友在佛山市三水区一家婚纱店工作。职位是化妆师助理。月收入是500元,每月还要扣除100元的押金。(工作服押金600元,已付)签合同的时候,我朋友说要拿回家考虑下,公司高层以公司机密为理由拒绝和约外出。我朋友最好选择签约,但是公司高层没有把合约给我朋友留一份,只有公司保存一份。到发工资的时候,我朋友核对工紫单,没发现问题,签名,准备把工资单带走,公司高层再以公司机密为由,把工资单拿走。发工资后不久,公司以比赛为名,要公司每个员工参加一个销售比赛,全公司分为两队。并且每个员工必须以50元作为“鼓励金”,赢了的队伍可以得到这笔奖金,我朋友曾经提出异议,但没效。同月,公司说集体参加活动,到某游戏场所玩枪战(野战),要求全公司员工参加,必须全公司同意服装,每员工32元。同月(参加公司野战活动前一天),公司以手机短信形式告诉员工:“明天7:30分集合,不可以缺席,否则扣罚200元,并算旷工3天,同时也不要忘记了你们的承诺,把手上的卡换成钱,到明天如果还没有换成钱,那么你们自己买了它。还有明天旅游自己准备干粮。”信息中提到的卡,就是销售比赛同,所要销售的物品,为该婚纱店的10年拍摄卡,价格为599元。
        我想请问,该公司的行为合理吗?我应该怎么寻求帮助?
肯定不合理的,如果你想继续在里面做的话,你就忍住,不想做的话,赶快走人,我估计公司不会为你一个人去改变它的管理制度,反正发展空间不大,走了也好,居听说那些高薪人员就是频繁跳槽跳出来的,这样的公司太多了,让国家一一去规划,好像很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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