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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民土地被卖掉,却被刑事拘留,天理何在?

一农民土地被卖掉,却被刑事拘留,天理何在?

一农民夫妻俩因土地纠纷现已被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公安局刑事拘留,之妻在刑拘第五天取保候审回家,现平桥区公安局向区检察院申请逮捕该农民。
具体经过如下:
98年陈店村随着土地改革30年不动的政策进行调整,经村民多次讨论、村委会确认承包给该农民0.6亩土地,现有部分村民和至今村委会发放土地补贴的领取表格证明该土地的使用权属于该农民所有,2000年秋天该农民来广州打工时委托发生纠纷的对方耕种代管,至2007年秋该农民返乡时发现耕种代管的0.6亩土地盖上了房子,经多方调查了解,才知他不经本人和村委会同意,欺骗政府于2006年将土地卖给他人建房子。经村调解无效后,该农民几年来多次上访到镇、区两级得不到解决,无奈之下推走建房者销售的四部钱江125摩托车,推摩托车时平昌关镇派出所民警在场,民警并没有阻挡,双方没有发生任何打斗或争吵,六天后该农民夫妻俩被平桥区公安局刑拘,罪名是“涉嫌寻衅滋事罪”, 现被关押在平桥区看守所,十五天后此案被移交到检察院,移交两次都被退回公安局,又过了一个星期,公安局再次移交到检察院,第三次被受理,此案在检察院停留了二十天后,又因证据不明确被退回了公安局,现此案正在公安局,请问该如何办?此案是否是刑事案件?构成拘留该农民吗?该农民之妻的取保候审何时可以解除?怎样解除?希望得到各位好心人的指点。谢谢!

[ 本帖最后由 qing19860216 于 2009-7-30 07:4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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