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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简单案件大家说法

如此简单案件大家说法

2007年 年底对方(石成伟)在我家水果店门前卖水果,因严重影响到我水果店的生意,我媳妇出面阻止,对方不让,便相互争吵起来并叫来了二人(一男一女:丁华春 石海艳),男的指挥女的将我媳妇打倒在地,丁华春和石成伟辅助(一个踩我媳妇脚,一个用膝盖压住手)女趁势的将我媳妇面部大面积抓伤并入院治疗,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现在派出所把案子给我拖了2年不处理,原因是对方跟所长关系好,案情很多地方没查实。
一. 对方弄个鼻子出血照片,说是我们所为(但是打完仗我媳妇起来时一气之下抬手给一男的扇了个嘴巴,但绝对没伤,出血),照片一看就知道是经过后期处理的,派出所并未核实。涉嫌伪证吗。
二.石成伟叫来其妹夫丁华春和妹妹石海燕,丁华春唆使石海燕将王长青打到在地。
其构成指使 教唆他人殴打他人真实意识的表现,是不是涉嫌教唆殴打他人?
三.王长青倒地后 石城伟踩脚 丁华春踩手(有照片为证) 辅助石海燕趁势将王长青面部大面积抓伤,其均参与打人过程,是不是多人殴打他人呢?是否属于故意伤害呢?
四.派出所针对这个案件多处没有查实 并且一拖就是2年多,2年今天明天的忽悠我40多次让我身心饱受折磨,派出所方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呢?
五.在这中间有过2次调解,双方调节不成,派出所是不是应该马上处理当事人呢?存在什么过错?

我上过访,控申科也去过2次,官官相互,我气愤之极,去无奈啊,自己如今也成了迷途羔羊,请指点一 二  感谢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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