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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速递公司不按原则赔付

中通速递公司不按原则赔付

我于2011年9月1日将一台华硕笔记本交由中通速递公司收件员发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东桥村太原警官职业学院,二大队五区队,收件人:张嘉,原告把笔记本交与收件员手中并多次嘱咐给我包装好,别破损和丢失,完事后收件员拿称称号重量是3点几公斤,具体几我也记不清楚了,说30元,我给了收件员50元,之间他问我用不用保价,我问保价和不保价有什么区别呢,他说也没有什么区别,不管破损还是丢失,公司会给你赔偿的,在说了也不会给你弄丢弄破的,放心吧,没事。后来我出于省钱和收件员的误导就没有进行保价,到第二天下午,收件人给我打电话说中通速递不送到这个地址,要自己去提,到了打开发现笔记本屏幕碎了,开不了机了,就给我打电话,拒绝签收快件。我打电话到上海总公司投诉,对方说帮助解决,可是没有音信,之后我多次打电话要求赔偿,但是中通速递公司以没有保价、外包装没有破损等言语不予赔偿,只能给我把运费退了,之后我给12305打电话,后他们打来电话说只给我运费的5倍赔偿,到现在都无法解决。
    在这期间,收件员来我地找我,把破损的笔记本给了我,我不要,他说没事,放哪也没事,该赔还是要赔的,原来没有我签字的货单又拿回来要我签字,并且要我看他们公司的赔偿办法,给我的单子上面根本什么都没有,除了货单号码和我填写的信息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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