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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可恶的合同纠纷问题

求助,可恶的合同纠纷问题

2009年初购买了一套拆迁房,产证正在做,原计划是做好产证,由卖方再转给我们乙方。
当时签了合同,规定今年年底甲方交房给我们乙方,我们乙方出30万定金来预订这个房子,如果甲方反悔,将返还双倍定金,证明人是一家房产中介(这套房子是他们甲方母亲的,由于甲方母亲神智有时不清醒,所以由甲方的两个子女来签定这合同)。
除了合同之外,还有政府给拆迁户分配到楼房证明的复印件,还有这2个子女收到30万房屋买卖定金的收据。

现在问题是,甲方反悔,理由是甲方母亲清醒了不想卖房了,想要直接返回30万定金和银行利息给我们乙方。实际可能是现在房价大涨,他们后悔了不想卖了,签合同时候房屋总价55万,现在可以卖到75万。

现在我有2个问题不懂:
1.甲方子女代签房屋买卖,这个合同是否生效?
2.如果合同无效,甲方子女是否构成诈骗罪?

如果直接接收之前的30万,对我们乙方来说很吃亏,因为房价已经涨起很多。而且甲方这种行为让我很气愤。

这样的伤我们应该起诉谁?

我爸今年在给一个包工头打工时因为墙倒塌造成我爸左大腿股骨上段粉碎性骨折,左手臂肱骨上段骨折.另外造成一人脊椎骨折到现在下肢还不起作用,因为他们和包工头当初没有订任何合同,现在那包工头对我们说了很多不好的话,并不在支付任何费用,要我们去起诉他,他说他也是受害者,因为他从一个建筑公司包过来时未签任何合同,并且清除围墙是受建筑公司经理电话口头述说,没有给他说具体多少钱干那个事,我们去找建筑公司经理,他却说当初找我们干活的人是那个包工头,与他们没有关系,我想问我爸的那伤是不是工伤?如果我们起诉,我们应该起诉谁?包工头和经理谁的责任大?我们应该怎样起诉?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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