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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到他人财物不还,这个社会的善心到底还有没有?

拾到他人财物不还,这个社会的善心到底还有没有?

我是一名学生,上周在西大中国银行不小心遗失了568块钱。后来经过熟人委托才让银行查看到监控录像,发现是一个中年男子拿走的,而且银行的工作人员回忆也确有其事。但是银行说那个人留给银行的联系号码是错误的,问了那个人的单位也没有那个人的联系电话,只有住址。但是银行不能告诉我对方信息。我报警警察说这是物品遗失,他们无权受理。说不然就再多和银行交涉,不然就法院起诉。我查网上说,“《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应视为侵占罪。“而且查到一些信息500块以上算是数额较大了。这560多块钱是我们全班要报名参加四六级英语考试的钱,现在是我用自己平时打工的钱填进去的,平时周末就去商场里站10个小时做促销什么的,或者大太阳或者下雨天也为了挣生活费不得不出去兼职。我家庭不富裕,对于我一个学生来说也是一个月的伙食费了。想到那个中年人花着我辛苦挣的血汗钱,警察也不帮我,我就觉得很气愤。明明就是可以证明是那个人拿的,人证物证都有,就是没有他的电话,我也不能知道他的地址。如果向法院起诉花钱不多的话,我真的想这么做。不然我真的觉得那个人的良心很坏。请大家帮我想想办法好吗?求求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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