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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问题。

租房合同问题。

我在8月3日和某托管公司签订的租房合同,但是入住后发现家中只有一个电源插孔,无法让家中电器正常使用,但合同中有条款是这样的:甲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家中电器能正常使用。昨天,我找了工商部门来协商这个问题,托管公司也派人来现场看了电源情况,并告诉我只要使用插排,电器就能正常使用,但是我担心一个电源插孔无法承载我日常生活所需要的电流量,有安全问题的存在,接插排这个方法治标不治本,安全隐患依旧存在,所以我想现在让对方跟我解除合同,如果他不同意,我该怎样对其进行起诉,起诉过程中我该注意哪些问题。

补充,合同中并没有提及多少家用电器,具体条款是这样的:甲方保证屋内家电至合同签定之日起15日内能够正常使用。
这个条款中的家电是否包括我自己的家电?
如果包括我日常生活所需要的家电,是不是需要电力部门开出证明,证明电源插孔无法负荷家中所有电器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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