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不能解决么 求助好心人
我原本为糖业烟酒公司的员工,公司解体后,把商店做为补偿,我们几个老员工做为股东入股,继续营业,后商店更名**商店,营业几年后,商店被国家收购,那时我已退休,更可气的是,单位除了我,都给交保险了,商店的主任未经我允许把我的名字从合同上替除,最后商店卖到近200万,我没分到一分钱,去法院申请,可法院不给立案,理由是:没法证明以前的名字和**商店是一回事,单位已经解体了,能证明的是那个主任和那些分得钱财的员工,可他们怎么可能能给证明呢,钱都被他们拿走了,是不可能给证明的啊,我该怎么办?如何才能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