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有一事恳求能得到高人的帮助或指点。我舅舅系甘肃会宁县太平镇(原青江译乡)上家湾村人,叫王进宝。今年7月13日,因与邻居纠纷相互打架,不治死亡。后,会宁县公安局组织了现场调查,将我舅舅尸体解剖化验取证,将对方予以拘留。当时,公安局告诉我舅家里人请相信党和政府,人命关天的事一定会给我舅家一个合理说法的,让在家安心等待处理结果就行了。可一个月后,公安局发了一个通知,说检查鉴定结果显示死于心脏病或其他病因,并将疑犯无罪释放。对于这样的说法我们根本无法理解。一是有明显的外伤,二是我舅从没有心脏病前史,而对方竟然被无罪释放。当时,我表弟赶到公安局想看看鉴定材料,他们不让看。我表弟又赶到检察院,检察院说证据不全,没法公诉。为此,我表弟曾多次找过公安局和检察院,但双方互相推诿,一直没有一个说法。公安局提出两条:一是如果对检验结果不认可,可将下葬的尸体挖出来上北京重新鉴定,但需要家人陪着,所有花销全部由我舅家承担。二是让家人聘请
律师,走民事诉讼。检察院说证据不足,不能受理。
我们会宁农村大部分在贫瘠的黄土高坡上,交通不畅,信息蔽塞,偏僻贫困。特别是我舅一家全是老实巴交的农民,舅舅是个生性活泼,明道理的人(可惜死亡)。舅母有些聋,反应迟钝,我表弟也不是那种能说会道的人。家里特别贫困,连我舅下葬费也是亲朋和民政局给解决的。现在我表弟像个疯子一样,整天跑县公安局等部门,可人家根本不理。即使请
律师也不好请,没钱没门路。上家湾村主要有陈、黄两大姓氏,而陈、黄两大家族是多年的亲戚,公安部门在取证时,调查的都是对方自己的人。
我害怕我舅一家走极端,因此求助于
律师,希望能得到帮助。让我始终不能明白的是,对方一点责任都没承担。退一万步来讲,即使死于其他病因,也是和对方打架所致,人命关天的事总不能说对方一点责任都没有。至少也应该让对方知道打人致人死亡是要承担责任的,总不能让他一点法律责任都不承担阿?对方被释放后还在村里到处逛游,根本没有一点认错意识。在村里其他人劝说下,才拿了400元钱和一条兰州牌香烟去我舅家,我表弟没有接受。
因我在山东打工,没法回家去,如果能得到帮助或指点,我将感激不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