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今天我去法院了,(我申请撤回对被告某**离婚纠纷一案的起诉),我要是在申请是不是必需6个月以后,撤回的是不是可以随时在诉讼。
问题补充:
我们这边的法官说如果我想离婚快的话,就撤诉,第二次就会离,然后我问过
律师,
律师说这样就是撤诉了,还是等于没有过一审,第二次离的几率就更不高了,是法官骗了我,我在给他们打电话他们就不承认了。为什么有人说你在撤诉后如果没有新情况和新理由的必须等到六个月以后才能再起诉,要是没有没有新情况和新理由就没法在六个月内重审了吗?我有法官电话的录音,他说他的意思是,第一次一般离不了还耽误时间,要求我6个月后第二次在申请。这是诱导我的,这样我可以要求重新审吗?
问题补充2:有我和法官的录音地址,最后法官还不耐烦了,这能证明是法官诱导我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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