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婚内对房产的协议有无法律效力

婚内对房产的协议有无法律效力

  我之前签订一份协议,协议主要就这句“我愿意无条件放弃房产的所有权利,全部归属女方个人所有”。(房产证原是我的名字,房产证是婚前办下来的,婚前首付是我,婚后有共同还款);女方现在已以买卖方式改成她的名字了,我想问一下,现在房子还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句“我愿意无条件放弃房产的所有权利,全部归属女方个人所有”符合法律规定吗?
     协议只是双方协商签订,没其他见证人也没有公证。房产证已更名了。如果离婚了对于这房子我还能得到补偿吗?
  房产证都更名了,我还有多大机会推翻这个协议?

[ 本帖最后由 老修 于 2011-11-7 18:55 编辑 ]
什么时候有个回复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