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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怎样追讨剩余的医疗费用以及后续费用?

交通事故,怎样追讨剩余的医疗费用以及后续费用?

2009.10.16,我60岁的母亲下班途中,她骑电动车在慢车道行使,被一辆小卡车右拐弯碰倒,当时未知道后果,报警后没有扣留驾驶员的车子,去医院拍片,发现小腿骨头多处粉碎性骨折,目前在医院急救,医生说要动手术,费用起码要4万,日前,交警事故书认定对方为全责。可是,对方目前只付了6000元医药费,就一拖在拖,要等保险公司来,可是他只保了第三方责任险,医疗赔偿就1万元,远远不够,目前,他又以老家小孩生病为由,回老家躲避,还有2天就要动手术了,请问剩余部分,我该怎么追讨,对方是外地人,名字叫朱占华,车子是苏A7G472,挂靠在秦淮搬家公司的。如果耽误治疗,造成残疾,怎么问对方讨要。如果要走法律程序,怎么办理。现在马上要手术,是否我们垫付的钱,能否要会,诉讼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嘛?如果,对方说自己没钱,不履行判决,强制执行,对方在南京没有什么,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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