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合理么?
我一个农村的人,今年23岁。一直靠在工厂打工生活,11月2日骑摩托车从异地骑摩托车返家(手续齐全,载一人),车路为60公里左右,途中国道左边有一个岔路口,前面30米左右一辆本地无牌的摩托车突然变更车道横过马路,结果发生相碰,双方受伤住院(当时感觉对方其实没受很大伤,腿受伤 但可以行走)。
出院后,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处理,当事人并没用出现调解现场,交通管理部门给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我负主要责任;需要全额赔付对方医疗费和误工费1.5万。原因说是我没有道路优先行使权,我是顺着国道直行怎么就没有道路优先行使权了?交通管理部门还说我没保持安全距离,我不是太明白安全距离是多少,大概当时的距离约30米左右。
我受伤住院几乎花光了所有的钱,住院一星期因为钱不够,伤还没好我出院了。是一个没什么文化小伙子,缺乏很多法律知识;我感觉我不应该负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但我又不知道在那里可以咨询。巨额的赔付我根本交不出来,我该怎么办,求求好心的律师帮帮我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