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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雇主怎样解释的(最高法人身损害的解释)

看雇主怎样解释的(最高法人身损害的解释)

事发河南省虞城县营廊乡,一雇主袁某,在营廊承包了筑建砖瓦窑的活儿,于是开始找经常跟他领工的杨某,事先约定普通工人45元一天,中午一顿饭,因路途有三十公里,所以,经雇主袁某授权,杨某找了个机动三轮车,并许诺给加十五块钱的油钱,作为补贴.工人坐车在从坐车工人工资里扣一块五毛钱.因是刚开工,一切都没有就绪.并男女雇员都有,所以要下班回家.09年7月8号,忙了一天的雇员,晚上,下班返回途中.由于机动车驾驶员,操作不慎,出现了翻车事故,十三人全部有不同程度伤害.其中,雇员 杨某某,伤重抢救无效,身亡,丢下,年迈父母和孤儿寡母无人照料!还欠下二万多元医药费,亲属找雇主协商.雇主丧失了最起码的人性关怀!拒绝推脱了所有应负的责任.我们求助政府信访.信访的领导接待了我们.得知情况后,劝我们到司法部门,找法律援助.所以,我们在法律援助的帮助下,起诉了雇主,要求进行人身损害赔偿.有钱有势的雇主,聘请了律师来给他作无责辩护.说下班就是结束了雇佣活动.不能作为赔偿.并不承认他授权找的机动车,也不承认加油的事情.我们一家人欲哭无泪,状告无门.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谁来保障????????????????国家的法律,立法精神在哪里???????????

现实

现实就是这样的,没办法,只有深深同情。

没良心

真不是人,她娘个逼的,是些什么东西。有钱人好一点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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