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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老人纵火烧屋欲烧死不孝女儿获缓刑 [打印本页]

作者: 蓝色海域    时间: 2009-12-29 13:59     标题: 老人纵火烧屋欲烧死不孝女儿获缓刑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特约记者正恩 通讯员谭元贵)孝敬和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为人子女应尽的义务。巴东县茶店子镇洞坪村的一对父女,却因赡养问题频发纷争,忘恩的女儿居然打骂老父,年过古稀的父亲忍无可忍,采取纵火烧屋的方式欲置亲生女儿于死地。昨悉,因犯故意杀人罪,74岁的高野(化名)被巴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高野与其女高琴(化名)因赡养问题多次发生纠纷。8月11日,高琴对高野进行殴打,高野遂起报复杀人之念,准备采取放火烧毁房屋的方式,将住在隔壁的高琴夫妇烧死。
  当晚10时许,高野见其女高琴已睡,便将放在屋里的苞谷叶子、干柴等用打火机点燃。随后,高某锁上房屋门外出。所幸,房屋火灾被人及时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案发后高某主动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高某其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并追究刑事责任。因被害人及时发现,高某的犯罪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此外,高某系老年犯罪,有自首情节,加之本案系因高某女儿对其不尽赡养义务引起的,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作者: cc148    时间: 2009-12-29 14:57

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其实赡养问题完全可以依法采取法律手段解决,以过激手段非明智选择,本案完全可以避免。法院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定案判决,作为老人从一个受害人变成了一名阶下囚,可惜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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