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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血泪控诉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诈骗339161207251060 [打印本页]

作者: 舟山受害者    时间: 2017-3-20 10:04     标题: 血泪控诉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诈骗339161207251060

血泪控诉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诈骗,还我血汗钱!




血泪控诉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及339会员单位舟山浙商汇天下商品交易有限公司诈骗,还我血汗钱!
我是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所)及339会员单位舟山浙商汇天下商品交易有限公司的一名受骗者。


我在浙商所的交易帐号:339161207251060,我的手机号18196168115:




一、控诉对象: 1、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555号;法人:王海明,电话:4008939393,
2、会员单位(339)舟山浙商汇天下商品交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刘倩,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555号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3126室(集中办公)




二、经过: 经过浙商所业务员及托:飘移(微信号:shan888222)通过微信和电话不断洗脑现货交易,说他们是而且他们多次强调浙商所是全国唯一一家由批准成立的,每天都给我们宣传是总理同意做的现货原油,让我的心理的防线慢慢瓦解,诱导我开户并承诺收益,我于2016年12月7日按他们的要求和网站链接,在没有签任何合同的情况下,在客户所谓理财经理-杨老师(qq550977161)的指导下在网上帮我违规开了户指导如何入金。入金3万激活帐户,第一次操作就故意重仓位喊反单直接爆仓损失17000他们说资金太少容易爆仓诱导我12月14日再次入入金7万并且承诺我下次就赚回来,我开始完全信任他们,并且给我安排分析指导老师(qq号1727077819策略分析刘)我反方向操作,反向喊单,逆势增仓,抗单让我一步步慢慢亏损让他们抽红利!(详见聊天记录里的喊单记录截图),根据出入金查询:我从2016年12月7日至2017年1月13日凌晨最后一笔操作,我总入金100000元,现在账户余额5344.27元(至今无法出金),总共被骗损失94655.73元!(详见出入金查询单和平台交易记录)。后来指导开户和指导操作的两个qq失去联系。主购销单位:舟山浙商汇天下商品交易有限公司电话(4006936093)无法打通开始.反思前后发生的一切,才现在这些是个彻底的大骗局,是个无底洞!才知道浙商所平台原油现货交易基本上是会员单位和投资者对赌!


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所)及339会员单位舟山浙商汇天下商品交易有限公司除了个营业登记证,金融办,证监会,银监会,商务部,公安部,银行及税务部门都没有合法批文许可证件,空手套白狼,采用非法期货对赌模式,大肆掠夺百姓血汗钱,致使受害为债台高筑,倾家荡产,甚至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已是人神共愤!如今,又遭到地方政府对其包庇纵容,互相勾结,颠倒黑白,致使受害百姓上告无门,有理难伸,沉冤难雪。在此,企盼政府勇于担当,不再层层推脱,不致百姓疾苦,才出狼窝,又入虎口。呜呼,何时才能让百姓重圆家梦






由于部分平台在设立和经营过程中得到某些地方政府的庇护,清理整顿过程必定困难重重。但是,非法现货交易平台作为一种精心设计的新型骗局,令许多人倾家荡产,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干扰正常市场经济秩序,对其清理整顿刻不容缓。 我还深记得地学习了相关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生命不息维权不止还我血汗钱94655.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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