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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观黑龙江省国资委副厅长,挟持87岁老丈人抢大舅哥财产 [打印本页]

作者: xxtyshun    时间: 2010-1-12 08:43     标题: 观黑龙江省国资委副厅长,挟持87岁老丈人抢大舅哥财产

在哈尔滨出差时,无意间看到哈尔滨新闻综合频道《方圆之间》节目组播出的一期家庭财产纠纷的案例,觉得触动很大,不单单是因为案件本身,更多的是对世间伦理的触动!!!

其实单看案件本身,并没有什么难理解的。但是令我很迷惑的是史家唯一的儿子与父母一起共同居住了几十年,又出钱买条件好于现居住条件的泰山小区房子,为的就是让二老更好的享受晚年生活,尽之孝子之责,可是为什么会在史家母亲去世后出现如此荒唐的事情!!!
史家母亲去世后不久,史家父亲到其三女儿家里生活一段时间后,其三女儿(史语今)及其丈夫(周平 身为黑龙江省国资委副厅长)携其87岁的老父亲回到泰山的房子,赶自己的亲儿子搬出此房子呢?是不是史家老爷子在搬出去的这段时间受到什么威胁而被迫做出此事?!更或者是在离家的那段时间又有人在其背后不断的挑拨史家父子血浓于水的亲情呢?

鄙人虽才疏学浅,但是明白一道理,那就是——虎毒不食子!!!自古至今乃至动物界都明白此道理,更何况是我们早已进化几千年的人类呢!!!我们又怎么会做出如此违背世间伦理的事情呢!!!明眼中人或许可以看出其中暗藏着什么猫腻!!!这个我们只是旁者,不便于身掺其家庭关系,但是我们都明白的,为什么史家的某些亲生子女却不明白呢?世间最基本的一点人性伦理,为什么他们就是不会明白呢???这个,很困惑!!!
其二,令我迷惑不解的是,本案一审判史家唯一的儿子胜诉!败诉方史家三女儿(史语今)及其丈夫(周平 身为黑龙江省国资委副厅长)不服判决,随即提起上诉。等到二审时,判史家三女儿(史语今)及其丈夫(周平 身为黑龙江省国资委副厅长)胜诉!
这是为什么呢?难道是一审误判?还是别的,另有原因呢?
一个身为亲民爱民的好医生,一个身为高高在上的省国资委的副厅长,权利大小,孰轻孰重我们可想而知,难道其中就不会有任何的权利牵扯吗?不要怪我们社会百姓的胡乱猜想,但是,如今社会有多少官官相护的实例激醒我们!我们也不得不从另一个角度看待这件事情!
此案件如果双方都身处同一起跑线的话,或许就是另一种结局了!但是我们为什么要这个如果呢?从上至国家领导人,下至亿万平民百姓,人人都在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我们不要这个如果,我们要的是真理!要的是我们的基本权利,真实、公平、公正!!!
古语云: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难道这个在当今社会就会很难吗?我不相信!我们只是亿万平民百姓的一员,我们不奢求高官厚禄,我们要的只是真实、公平、公正!!!
作者: 纸风铃    时间: 2010-1-12 08:44

后续我会把录制的这期节目发到网上,给大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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