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村书记套取扶贫资金,如何定性? [打印本页]

作者: 星☆雨    时间: 2010-1-18 11:33     标题: 村书记套取扶贫资金,如何定性?

村书记从镇财政所套取扶贫资金20000元后,将该款据为己有,如何定性?急盼赐教!
作者: daxiang800    时间: 2010-1-18 11:34

《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该村支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其行为者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作者: 我不是少爷    时间: 2010-1-18 11:34

以其他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计,按贪污定罪!




欢迎光临 110互动论坛 (//bbs.110.com/) Powered by Discuz! 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