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农村户口,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经常居住地是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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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家穷人丑
时间:
2010-1-18 16:03
标题:
农村户口,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经常居住地是哪里?
伤害案件中,被害人是农村户口,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经常居住地应认定是哪里?应按城镇标准赔偿?还是按照农村标准赔偿?依据在哪里?
作者:
静思夜
时间:
2010-1-18 16:04
此贴应该放到民事或咨询版块会好些
作者:
kartoffel
时间:
2010-1-18 16:05
目前没有出现全国统一标准,所以各地做法不一。
作者:
好诗岚
时间:
2010-1-18 16:06
伤害案件赔偿标准不是依据经常居住地来赔的吧,而是以户口性质来赔偿的!
作者:
密西西比河
时间:
2010-1-18 16:0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相关解释:该赔偿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执行标准执行的.
具体情形你可直接查看该解释,在此我就不一一说明了.
作者:
密西西比河
时间:
2010-1-18 16:08
被害人是农村户口,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除医疗外,按城镇算
作者:
夜带水果刀
时间:
2010-1-18 16:08
如果说你只问经常居住地的话,那就是城镇,因为已经居住一年以上;但是赔偿不是按经常居住地来衡量的,而是应该依照户口所在地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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