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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龚刚模一审被判无期 [打印本页]

作者: sisterkat    时间: 2010-2-10 16:03     标题: 龚刚模一审被判无期

中新社重庆2月10日电 (记者 杜远)10日,龚刚模、樊奇杭等34人涉黑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当地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名判处龚刚模无期徒刑。而2009年重庆江北爱丁堡小区枪案的两名元凶樊奇杭、吴川江被判处死刑。

  因其前辩护律师李庄伪证案,龚刚模涉黑案在开庭后即受到广泛关注。而一审判决结果显示,法庭除认定龚刚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成立外,还认定龚检举李庄伪造证据为立功行为,但不属重大立功。

  法庭还认定,在2009年重庆江北爱丁堡小区枪杀案中,龚刚模未实施组织、策划、指挥行为,也未直接实施故意杀人行为,故不应由其承担故意杀人案的主要刑事责任,加之结合龚检举李庄的立功表现,因而对龚从轻处罚。

  而樊奇杭、吴川江则被法院认定直接组织、策划、实施了爱丁堡枪案,加之2人有贩卖、运输毒品、非法买卖、持有枪支等严重犯罪行为。由此法院一审判处樊奇杭、吴川江死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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