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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律师!你们好!祝你们新年快乐!离婚房子归谁啊?谢谢! [打印本页]

作者: 思絮    时间: 2010-2-12 12:13     标题: 律师!你们好!祝你们新年快乐!离婚房子归谁啊?谢谢!

律师你们好!我是遵义一个镇上的,我28岁,我18岁结婚。女儿8岁多,儿子不到两岁,因他在外面有女人,我婆婆对我不好,我想离婚,我前几年为了女儿我没有离,现在有了儿子,婆婆稍稍对我好点,但是,我已无法忍受她当面是人背后是鬼的德性,我的孝心谁都可以作证,我结婚10年我没有顶过她的嘴,什麽苦都是自己在心里痛,我生女儿时坐的摩托回家,我坐月子哭了一个月。我怀女儿时天天哭。我婆婆叫我打过胎,她说怀的是女儿,我打了两次胎,我为了孩子忍了那麽多年,我现在很多病,我实在不想在这个家庭里了,离婚。我要怎麽样才能拿到房子啊?我很不甘心啊,谢谢!谢谢!
作者: huahao606    时间: 2010-2-15 15:07

不知道你们房子的性质是什么,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配并适当照顾抚养孩子一方的利益,你可以向对方要求孩子的抚养费。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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