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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文强姐姐欲卖房助弟弟打官司 [打印本页]

作者: ~叶子~    时间: 2010-4-15 08:39     标题: 文强姐姐欲卖房助弟弟打官司

广州日报4月15日报道 昨日16时45分,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进行一审进行了公开宣判。文强当即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并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文强之妻周晓亚,以及手下“三大金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一审被分别判处8至20年有期徒刑。文强等5人当庭未表示要上诉。不过,记者昨晚获悉,文强律师杨矿生已表示会继续上诉。
文强40年:从中专生到正厅级到被判死
14岁就读四川省公安学校,29岁时任巴县县委副书记,37岁起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达16年,先后指挥破获震惊全国的警匪枪战案、中国第一盗窃案、运钞车被劫案、杀人恶魔张君案,获公安部一等功多次;是闻名一时的“打黑英雄”,号称“全国排名靠前的刑事侦查专家”;他所领导及主管的重庆市公安局刑侦力量一度居全国前列。
同是此人,坐拥8处豪宅,家藏过亿资产,为至少6个大型黑社会团伙提供保护。在他的任期内,全市1400多起命案未破,500名杀人犯在逃。他又被称为“全市最大的黑社会保护伞”。 据《晶报》
庭审焦点 受贿1211万
文强受贿的额度究竟是多少?
经法院查明:1996年~2009年,文强多次单独或通过其妻周晓亚收受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在内的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11万余元,其中,文强、周晓亚共同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449万余元。文强家财尚有1044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
2003年~2008年,文强明知岳宁、马当、王天伦、王小军、谢才萍等人组织、领导的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仍予以包庇、纵容。2007年9月,文强、黄代强明知王天伦犯罪组织因“涉黑”已被立案侦查,仍接受王天伦的请托,阻挠刑警总队对王天伦组织成员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的查办,致使犯罪嫌疑人逃避打击。
假画减贿364万
昨日上午,短短14分钟的庭审,宣布了一直有所争议的文强、周晓亚收受赵利明一幅落款为张大千的“青绿山水”图(画名《蜀山携琴访友图》)的真伪,结论为一般仿品。因此,起诉指控文强受贿1625万余元,终被判定1211万余元。
在文强案第一次庭审期间,公诉机关指控文强、周晓亚夫妇收受赵利明的落款为张大千“青绿山水”图,价值人民币364.12万元。对此,文强、赵利明及其辩护人均对该鉴定结论提出异议。休庭后,法院依法委托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对该画进行了技术、质量鉴定,鉴定结论为:该画为一般仿品。
当庭质证后,法庭认为,国家文物局下设的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对该画所作的鉴定结论,具有科学性、权威性,应予采信。故对指控该画价值364万余元的事实不予认定。
强奸女大学生
一直有所争议的“强奸罪”是否成立,成为文强案判决的关键。检察机关指控文强酒后强奸一在校女大学生,庭审中文强对此予以否认,当时法院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进行了不公开审理。而这次审判,对文强的所有指控罪名均成立,包括强奸罪。
法院查明,2007年8月28日晚,文强约某女到重庆市渝北区一餐馆和一会所吃饭、唱歌,授意他人劝该女大量饮酒后,将其带至宾馆,不顾其反抗,强行发生性关系。
庭审直击:
步履蹒跚到庭 一脸沉静听判
昨日上午开庭时,法院仅有30多人参加旁听。9时整,文强在法警的搀扶下,步履蹒跚地走向被告席,精神大不如前。文强的穿着还是第一次庭审时的黑灰色休闲夹克衫。记者从法院有关人士处了解到:文强的腿部有些陈旧性的损伤,最近因为天气有点冷,气候有点潮湿,腿部有些隐隐作痛。整个宣判过程,文强一直很沉静,没说一句话。而周晓亚听到宣判结果后瘫倒在地,失声痛哭,被法警架离法庭。
数度冒雪去北京请来律师
穷姐姐要卖房助弟打官司
在被带离法庭时,文强扭头向旁听席上张望,他的大姐就坐在旁听席上,这名六旬老妇伏在椅上失声痛哭,说一定要上诉。据了解,她因周晓亚不好说话相处不来故一直少有来往,下岗后还要出外打工。文强案发后,她到处借钱,并几次冒雪去北京请来律师杨矿生,现在还决定将老房子卖掉打官司。
审判长:文强的犯罪行为“影响极其恶劣”、“情节特别严重”
因何判死:罚当其罪
为什么文强会被判死,审判长释疑: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综合考虑。
就本案而言,文强以各种名义收受他人贿赂,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且受贿1211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文强身居司法机关要职,长期收受下属贿赂,为他人调动、职务晋升牟取利益,对重庆市公安队伍建设和司法机关的公信力造成极大损害,影响极其恶劣;文强肩负打击查处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职责,却在长期收受黑社会性质组织所送的财物后,不履行法定职责,包庇、纵容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致其得以发展壮大,长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危害性极大,造成极其严重的社会影响,显然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本院依法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当其罪。
同庭宣判
文强妻有期徒刑八年


犯受贿罪,因有自首情节,被减轻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
文强手下三大金刚
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
有期徒刑20年
重庆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赵利明
有期徒刑17年6个月
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
有期徒刑19年6个月
法院将对文强犯罪所得2260万余元、黄代强犯罪所得256万余元、赵利明犯罪所得37万余元、陈涛犯罪所得37万余元继续予以追缴。
(本文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杜安娜 邱瑞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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