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被诈骗了—。—! [打印本页]

作者: 今天无奈    时间: 2007-7-6 14:33     标题: 被诈骗了—。—!

我知道购买假的证件是犯法的  ,我愿意接受惩罚。
但是我不想叫他们逍遥法外。整整3000啊·~~~~~~~13373398678就是这个号   谁可以帮我出这个头啊
作者: 105542    时间: 2007-7-6 14:34

所在地报案,此案可以申请立案了。
作者: 105542    时间: 2007-7-6 14:34

哎,你怎么那么傻。
作者: zeroa126    时间: 2007-7-6 14:57

??????
打n个问号,我想知道怎么样的情节算得上是诈骗啊
作者: 105542    时间: 2007-7-6 15:04

一、概念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欢迎光临 110互动论坛 (http://bbs.110.com/) Powered by Discuz! 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