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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短信交往被骗28万 “爱人”竟住隔壁 [打印本页]

作者: never    时间: 2007-7-14 09:33     标题: 短信交往被骗28万 “爱人”竟住隔壁

儿子在杭州找了个女朋友,周大妈在老家听说后很高兴。可儿子谈恋爱后经常缺钱花。周大妈手头也不宽裕,于是向邻居王某借了几次。儿子拿到钱后,全部给了女友。可她和儿子谁都没料到,这个“女友”就是邻居王某。昨天,杭州上城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对王某判了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处罚金1万元。

  王某是怎样成了儿子的女友?周大妈想起这事就后悔。那天,王某来串门,周大妈和她聊起儿子还没找到老婆,王某说帮忙介绍,周大妈就将儿子小张的手机号码给了王某。

  王某了解到小张大学毕业,是杭州一家公司的经理,月薪过万,于是开始了她的计划。她拿到号码,便通过短信向小张频频发起攻势。多次短信后,小张掉入了她美丽的陷阱。王某乘机以各种理由向小张开口借钱,好心的小张总是有求必应,借给了女友30多次,共27.98万元。但他们从未见过一面。

  直到小张与女友失去了联系,把事情告诉周大妈。周大妈一看儿子女友的号码,才知道儿子的女朋友竟是王某。于是报案。

  33岁的王某诈骗经历“丰富”。1999年、2006年都因诈骗罪被判刑。2006年被判后,因有身孕,所以暂时予以监外执行。与小张的这段“恋爱”就是在这个时候进行的。

  2006年11月3日,因哺乳期结束,王某被收监。她骗取的27.98万元已全部花完了,一部分用来还债,另一部分给了丈夫和男友。
作者: zeroa126    时间: 2007-7-14 10:09

就那点处罚?
太便宜她了吧
这种女人
羞羞
作者: 105542    时间: 2007-7-14 12:44

判的真不轻。
作者: 520111    时间: 2007-7-15 10:06

应有的惩罚
作者: zeroa126    时间: 2007-7-16 09:39     标题: 回复 #3 105542 的帖子

我觉得判得太轻
便宜她了
作者: never    时间: 2007-7-19 09:20

为了那些人,她付出的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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