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浙江温州教师招考被指为机关人员子女搞特例 [打印本页]

作者: ~叶子~    时间: 2010-7-24 09:34     标题: 浙江温州教师招考被指为机关人员子女搞特例

浙江在线7月24日报道  据《今日早报》报道 “当今是‘拼爹时代’,楼主太纯洁了。”网友“啊土兄”跟帖时发出的这句“戏言”,引来大家愈加激烈的争论。

事情起因是,温州瓯海区“2010年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录教师”,“报名对象”中出现了“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的子女、配偶”这样的“特例”。

“凭什么在瓯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的子女、配偶,就可以直接报名,没有了诸如师范类专业、教师资格证这样的要求?”网友“niuniuaaaa”疑惑不浅。

报名对象设限种种却有“特例”

今年7月6日,瓯海区教育局和人事劳动局联合发文,公开考录104名教师。

“报名对象”一栏,分列了6条,当中写明了可以报名的条件:

不同情况的生源,条件限制还是比较复杂的。比如,同为瓯海区生源,如果是“师范类”毕业的,要求是“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认定所规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学历要求是“大专及以上”等;而“非师范类”的,则要求又提高了,为“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本科及以上学历”。

而温州市其他县(市、区)生源,则要求“201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硕士研究生(含师范类本科起点的硕士研究生)、国家教育部直属院校或“211”工程院校毕业生和省级本科师范类优秀毕业生”。

网友所说的“特例”,出现在第6条当中,“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的子女、配偶”,不仅成了“特别”报名对象,而且之前没写任何条件限制。

大家的疑惑是,这是不是意味着,只要有了“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的子女、配偶”这样的身份,就不需要诸如“师范类”、“教师资格证书”等条件了?

“特例”难道是一种惯例?

在公开考录中,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配偶或子女”,当作一种报名资格,在瓯海区,不是第一次出现了。

今年5月,在瓯海区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中,也曾出现过“瓯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配偶或子女”这样的字眼。当时,就曾引发诸多质疑。

瓯海区人事劳动局一名副局长,之前答疑解惑时,曾直言“这个制度是历史遗留问题”,甚至相当于“潜规则”。

“特例”难道真是一种惯例?再三出现,再三受到质疑,也无妨其延续至今?

昨天上午,瓯海人事劳动局陈局长接受采访时,再次提到了“历史原因”。在他看来,瓯海1981年建县,1992年撤县设区等事件,造成辖区范围多有变动。这也导致了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虽在瓯海工作,但他们的子女、配偶等,却不是瓯海户籍。

陈局长说,考虑到上述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配偶或子女”,也作为了可以报考的条件。而人事部门也是在征求多方意见情况下,最终才批准的。

事实上,这样的“特例”,“好几年前就有了,现在只是一种延续”。

“这次教师考录还是有这条,也是教育部门主动提出的。”陈局长说。

“他们没有特权”

问题是,在事业单位招考中,出现“配偶或子女”这样的字眼,最多理解为避开户籍限制,而瓯海这次考录的是教师。

国家有关规定写明,“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须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诸如这样的“硬杠杠”,难道就因为家人“身份”不同,进而“无视”吗?

前天,瓯海教育局公布了这次考录的报名情况。

在355名报名者中,5人备注了“配偶”条件,4人是“子女”。他们的户籍都不是瓯海的,其中8人注明有教师资格(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的对象,比如物流、会展和动漫等,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其中一人报考了“动漫”专业)。

昨天下午,瓯海教育局分管人事的林副局长解释,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配偶或子女”纳入报名条件,确实是“历来的政策”。

林副局长说,瓯海教育部门自2006年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录新教师后,“报名对象”原则上一直是“瓯海区生源”。不过,考虑到“历史原因”和“以人为本”,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的子女、配偶,政策适当放宽,不受生源地限制。

“我们也考虑过是否机会公平的问题,所以要求报名时,一定要提供‘就业报到证’的原件。”在林副局长看来,这样就基本回避了一个考生报考多个地方的情况。

至于凭借上述身份,是否还能规避“教师资格证”这样的要求,林副局长说:“他们没有特权。”

林副局长解释,虽然在考录通告中,没有对“配偶或子女”这块明显标出条件,“但后面‘报名办法’中,已要求所有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

林副局长说,已报名的“配偶或子女”,都提供了必须的证件和材料,“这方面不会有问题,今后考试时,监察部门也要复查的。”。

对企业等单位的人是否公平


在不少网友看来,类似“政策适当放宽”的理由,其实并不“新鲜”了。而针对这一说法,还有人提出,对于那些同样身处瓯海,却是在企业等单位的人,这难道是公平的?

“谁生我养我,又不是我能决定的,到了找工作的关键时候,还要来个‘秋后算账’?我去骂我爸妈,怪他们不该生我?”网友“不语不行”来了个灰色幽默。

针对这个问题,陈局长解释是:瓯海企业众多,所以暂时没有考虑放宽这部分人的政策。

而林副局长则说,任何一项政策都要逐步完善,他们今后也可以扩大考虑范围,比如那些对瓯海贡献大的企业家,或者作为人才引进的,等等。

(本文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解亮)
作者: 深秋落红    时间: 2010-7-26 18:20

上下一条龙,没办法的事,中国特色




欢迎光临 110互动论坛 (http://bbs.110.com/) Powered by Discuz! 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