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3男子自制ATM机盗取钱财案开审 嫌犯当庭翻供 [打印本页]

作者: ~叶子~    时间: 2010-8-14 10:06     标题: 3男子自制ATM机盗取钱财案开审 嫌犯当庭翻供

新京报8月14日报道 给ATM机装上读卡器和摄像头,窃取刷卡人的卡片信息后,“克隆”出新卡顺利取款。8月12日,外地男子张某、苏某和颜某被检方指控伙同他人在北京、上海等地盗走别人卡内现金20多万元。3人当庭翻供称未参与作案。本案未当庭宣判。

3男子涉嫌参与“克隆卡”偷钱

前日上午,3人在丰台法院开庭受审,3人的亲属也到庭旁听。

据检方指控,去年4月,张某提供了读卡器、摄像头等设备,由颜某负责安装驱动程序及软件,并教苏某和龚某如何使用。当月月底,该团伙来到北京,张某伙同苏某、龚某等人,在丰台区洋桥一自动取款机处,将上述设备调试好并装在ATM机上,盗取客户朱某、吕某、杨某的信用卡信息及密码。随后伪造了信用卡,在朝阳区一台ATM机上取款共17000元。3人后被警方查获。

据了解,3人之前还伙同他人在上海作案7起,涉及金额达20多万元。

当庭翻供称未参与作案

对于指控,3人均称有异议,还集体推翻了当初的供述。第一被告张某辩称:“我没提供设备,我来北京是给台湾朋友送茶叶。我到过现场,但那是他们给我演示偷盗过程,我自己没参与,更没带苏某等人到各城市利用信用卡诈骗。”颜某和苏某均称自己只是帮忙,更未分到赃款。颜某称,他和张某是老乡,自己只是帮他安装读卡器驱动程序,并没有教苏某和龚某如何使用机器。

不过,公诉人出示了3人在公安机关的笔录。笔录中,3人曾多次承认参与诈骗。张某和颜某的辩护律师对指控罪名也没提出异议。审判长当庭宣布,将对此案择日宣判。

作案揭秘

设备组成

据了解,该团伙用于复制银行卡的设备很多,包括针孔摄像头、读卡器、电脑、银行卡复制软件、多张空白银行卡等。其中以读卡器最具“科技含量”。

据颜某之前供述,他毕业于福建某大学计算机专业,从事过软件开发。

作案过程


接下来就是安装针孔摄像头和读卡器。据苏某供述,摄像头装在ATM机输入密码区上方,读卡器安在插卡口处。此外,在其他ATM机上贴“温馨提示”:“正在维修,暂停服务”。以此引诱取款人上当。团伙成员经过培训,完成安装大约只需2分钟。

防备追踪

据供述,因摄像头的电池只能维持约1小时。该团伙一般选择人流量大、光线不佳的自助银行下手。设备安装完毕后,有人等在ATM机附近或扮成取款人在银行里边等,在电量耗完前趁人不备拆掉设备返回宾馆,利用组装好的设备复制出银行卡,连夜到别的城市取款。

据3人供述,为避免被银行摄像头拍到,作案时会戴假发、帽子、眼镜等物品适当伪装。每到一个城市就换部新手机,作案之后就扔掉,以防警方追踪。

(本文来源:新京报 )




欢迎光临 110互动论坛 (//bbs.110.com/) Powered by Discuz! 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