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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专家称小龙虾中毒事件可能由未知毒素引起 [打印本页]

作者: ~叶子~    时间: 2010-9-6 08:57     标题: 专家称小龙虾中毒事件可能由未知毒素引起

南京日报9月6日报道  昨天,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栏目关注小龙虾事件。专家初步认为,“龙虾门”很可能由一种未知的毒素引起,而且这种物质毒性、靶向性都很强,直指横纹肌溶解症。

自今年7月20日起,南京市市鼓楼医院、省人民医院陆续收治了横纹肌溶解症病例,其中多人发病前均食用过龙虾。

“龙虾门”引起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展开调查,并对龙虾养殖、运输、销售、餐饮加工等环节进行专项整治。

江苏省海洋渔业局也对江苏地产龙虾进行了抽检。9月4日,省海洋渔业局公布检测结果,35个样本全部按照相关标准检测,合格率100%。

不过,检测人员表示,目前小龙虾检测的指标都是已经列入标准的,对于还没有列入标准的,目前还无法检测。

南京市场中的龙虾只有少部分由苏北等地供应,大多数龙虾都来自湖北、江西等地。外地龙虾是否合格,目前仍未可知。

昨天,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栏目也对小龙虾事件进行关注。中华急诊医学会中毒学组委员吴建中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导致横纹肌溶解症的小龙虾,很可能是携带了一种未知的毒素。根据其致病症状,这种未知毒素具有5大特点:毒性强、水溶性差、耐高温、靶向性强、小龙虾自体具有免疫功能。


未知毒素是由小龙虾通过饮食吸附还是后天人为造成,专家目前仍未得出结论。

“龙虾门”事件让龙虾交易量锐减。昨天记者获悉,目前我市龙虾日交易量仅有10吨,比正常日交易量下降了60%。同时,龙虾的销售价格逐渐走低。例如,只重1两的龙虾每500克售价约25—26元,昨天降到了15—16元。

不过,也有部分消费者仍“力挺”小龙虾,照样在饭店里点龙虾或是买回家自己烧。对此,市药监局有关人士再次提醒,清洗龙虾时最好先完全浸泡一段时间,让龙虾将脏污尽量吐出;烧龙虾时,煮沸后最好再煮30分钟;吃龙虾时最好不要吃头部。


(本文来源: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作者:周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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