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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黑老大于民警中队门前组织游行 百人皆带白手套 [打印本页]

作者: ~叶子~    时间: 2010-10-10 09:40     标题: 黑老大于民警中队门前组织游行 百人皆带白手套

大洋网-广州日报10月9日报道

为清除异己独揽市场,他命人掀起一轮刀光剑影,手持霰弹枪打伤对手;为占有鱼苗交易生意,仅有初中文化的他竟然想到了“鸿门宴”;为显示自己势力,他在打砸完别人的网吧后,还叫百余人带上白手套,在民警中队门前游行……昨日(8日),程国飚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六宗罪”,被佛山市南海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6年。

程国飚今年39岁,说起他的“发家史”,还要追溯到2008年。那一年,他为“称霸”西樵镇大同,牟取非法利益,招集一些社会闲散人员。为壮大势力,他们还先后雇养了来自广东云浮、广西博白的“马仔”,迅速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在组织里,程国飚有最高决策权和指挥权,指派专人负责组织的财务登记、现金收支等,又将地下赌场、收取“保护费”、废品收购、鱼苗交易分派给骨干成员各自负责,非法聚敛资金用以维持组织的运作。

“黑老大”及其组织劣迹

持刀围攻对手枪伤三人

2008年4月的一天中午,为打压异己势力,程国飚纠集了被告人程燃江等数十人先后去到西樵镇大同戴家村口,在被害人冼某经营的两间网吧内,持铁锤、大砍刀和铁水管对网吧内的电脑、自动麻将台、门窗玻璃等进行打砸。

2009年2月,程国飚在西樵镇大同柏山村路口开办了联恒废品收购店,为了赶走在附近经营废品收购店的李某,在当月19日16时许,程昌广带人将一辆面包车堵在李某店门口,李某叫来亲友防备对方闹事。

很快,程国飚便叫上了约30人带同砍刀和铁水管前来,持大砍刀、铁水管等追打对方的人员,团伙成员中还有人持一支霰弹枪朝废品店内连开3枪,店内有3人当场受伤。

程国飚还派广西成员分成小组,开摩托车在西樵大同四处巡逻,以威胁、恐吓等手段驱赶收买废品人员到联恒废品收购店交易。

为抢占市场办“鸿门宴”

为了占有鱼苗交易生意,仅有初中文化的程国飚,竟然还效仿古人来了招“鸿门宴”。

据了解,一直以来,西樵、九江一带的鱼苗交易都是在九江镇梅圳的九江鱼苗交易市场进行,买卖双方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2009年3月,程国飚出资在西樵镇樵九路大同桥旁建成大同鱼苗交易市场。该市场只提供一块空地给鱼苗交易,从中收取每辆交易车辆100元或200元的场地费。

在大同鱼苗交易市场开张前,程国飚、程小华、程桓佳等人邀请了九江、沙头、大同等地的鱼中介到樵九路的民福楼吃饭,要求众鱼中介以后带鱼苗买卖双方到大同鱼苗交易市场交易,并交纳场地费。众鱼中介慑于程国飚等人的恶名,均不敢出言反对。

为显势力组织百人游行

程国飚最为嚣张的一次举动发生在2008年4月的一天。这天中午,程国飚在打砸完冼某的网吧后,为展示势力,纠集和组织了100多人,并派发白手套给众人戴上,后带领众人从西樵镇大同四村篮球场出发,毫无顾忌地游行经过大同社区民警中队、大同村委会、大同戴家村口冼某被砸网吧等地,最后返回四村篮球场。

当晚,程国飚还在篮球场大摆宴席,感谢前来帮忙的众人。

领刑:

“黑老大”一审被判16年


南海法院认为,被告人程国飚组织、领导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程燃江、程小华等11名被告则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此外,程国飚还涉及犯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犯强迫交易罪。

据此,南海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决定对程国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同时被判刑的还有他的19名“马仔”。

宣判后,部分家属表示不服,要提起上诉。

(本文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刘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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