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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浙江义乌警方就错拘广东女孩致歉并赔偿2万元 [打印本页]

作者: ~叶子~    时间: 2010-10-12 09:52     标题: 浙江义乌警方就错拘广东女孩致歉并赔偿2万元

大洋网-信息时报10月12日报道  因丢失的身份证被抢劫团伙盗用,19岁广东女孩林贝欣被义乌警方误为匪首通缉,并于今年7月6日在广州“落网”后被千里迢迢押至义乌。12天后,林贝欣重获自由,义乌警方向其致歉并拿出2000元现金作为赔偿,林贝欣只取100块钱随身应急,孤身回到广州。

性格内向的她回穗后因身心受创一直蜗居在家以泪洗面,家属于8月12日向义乌警方提出国家赔偿。昨日下午,义乌警方代表来到广州,向林贝欣及其家属当面致歉,并表示要赔偿2万元,双方最终达成协议,为该事件画上句号。

家属接受2万元赔偿金

林贝欣被错抓拘留后,其家属于8月12日提出赔偿要求:国家赔偿1505.16元、精神损失赔偿5万元、义乌警方公开致歉。8月16日,义乌警方正式受理林贝欣的国家赔偿,但认为家属提出的精神损失赔偿过高,要求家属就提出的赔偿数额再进行协商。

昨晚,记者接到林贝欣二姐林龙腾的电话。林龙腾说,昨日下午5时多,义乌警方代表在越秀区警方的陪同下到代理律师温小兵的办公室约请家属。林贝欣三姐妹赶到时,义乌警方代表向家属当面致歉。随后,该代表跟家属协商,认为家属原先提出的5万元精神赔偿过高,义乌警方经过研究表示愿给家属2万元的一次性的赔偿。家属也接受该意见,双方最后签署协议。“事情已经过去快三个月了,自从义乌警方答复受理赔偿后就没有任何反馈信息,我们主动跟他们联系都没有结果,也想尽快了结这件事情。如今他们主动提出这样的赔偿,我们也认为比较合理,所以就接受了。”林龙腾说。

林贝欣走出阴影找到工作

记者了解到,林贝欣从义乌只身回到广州后,一直闷在家里不想外出。她向记者直言:“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别人的眼光。”19岁的她未读完初中就到广州打工,家里人说她性格内向,从小到大没有离开过家人,更别提出省。被拘留看守所和被押至义乌,对她的身心受创很大。在8月份申请国家赔偿暂告一段落后,林贝欣回到老家散心。

10月初,在老家过完中秋后,林贝欣回到广州。国庆节,姐妹几个还到白云山游玩,“她心情开朗了很多,也愿意到外面去。”在林龙腾的陪同下,林贝欣开始重新找工作。虽然她之前曾和姐妹一起卖衣服,后来又和朋友一起在精品店做销售,不过,她说她现在不想回到以前的精品店工作。林龙腾说,找工作很难,找了几份工作都没有结果,最后终于找到一份服装店做销售的工作。“她开始工作了,现在已经很少呆在家里。” 林龙腾说。

事件回放

2010年7月16日,室友借用林贝欣身份证到网吧上网,被警方带走。林贝欣到派出所“赎人”时,才知道自己被义乌警方通缉,并于当夜被拘留在看守所。

7月22日,林贝欣被押至义乌,一路戴着手铐,身上破烂衣服都没得换。7月23日,她在被抓后首次允许联系家人。7月28日凌晨,洗脱冤屈只身回到广州,走之前拒绝义乌警方2000元现金赔偿。


8月12日,家属向义乌警方索赔,并于8月17日收到义乌警方受理赔偿的通知。

昨日,义乌警方代表来穗向家属当面致歉,林贝欣一次性获赔2万元。

据记者了解,数月来发生多起因身份证丢失误抓事件,但截至目前,获赔的仅有两例。另一例是今年7月27日,疑身份证被婚介诈骗团伙盗用,来自贵州的打工妹王成娇被珠海警方拘押,后经安徽警方核实排除其作案嫌疑,王成娇被拘押6天后释放。网上通缉王成娇的安徽固镇县公安局副局长汤池杰及另外两位该局领导亲自前往珠海,向被错抓的打工妹王成娇当面致歉,并向其赔付几千元精神补偿金。

(本文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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