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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死刑.....应废除了..... [打印本页]

作者: 天空    时间: 2007-11-13 17:17     标题: [转]死刑.....应废除了.....

大家都知道美国没有死刑,我理解这种规定很好。

1.人的生命只有一次。长这莫大不易。不死多少有些贡献。

2.万一有个错判还能挽回。避免冤案。

3.有的人有一技之长,可为社会作贡献。没让他死他会更加珍惜生命。

4.可以警示后人。俗话说死了死了,一死百了。很快被后人忘记。假如像美国

判六七十年让其死在监狱。对后人也是一个警示。(亲人会常去看望)

我理解还是废除死刑的好。

请好事的指点。
作者: dqcq83    时间: 2007-11-17 21:59

不该废除,不然犯罪会更猖獗的。
中国还是发展中国家啊,人多不好管理
作者: dqcq83    时间: 2007-11-17 22:01

应该学新加坡:抓到贼剁个小指头,别人看见你没了小指头都知道你是个贼,贼就少了,严惩,看谁还敢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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