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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天津市!!百姓打官司难!求救!正义律师! [打印本页]

作者: ljsjjfjg    时间: 2007-11-16 16:05     标题: 天津市!!百姓打官司难!求救!正义律师!

已经在河西法院开庭(津西法2007民一字第2522号)
被告为原告的姐夫,由于原告在2000年急于出国,出国前和被告商议原告名下一套100多平米的3居住房如何处置,由于是亲戚并且感情深厚便作了一个协议并在河北区公证处做了公证内容大至:被告有权代表原告销售此套住房!
(并不是将此套住房卖给被告)被告就这样离开国内,后因特殊原因提前回国得知此房已经出售通过亲戚朋友了解售房所得资金已经由被告在其他地方为原告的母亲和儿子购买了一套住房并居住,但后来得知此套购买的住房今年2007年又被被告出售现为原告母亲在外租房,才知道这套住房变成了被告名下财产!于是原告找被告商议调节是否可以给原告告及原告的儿子一些补偿但遭到被告拒绝,后在2007.9.26在被告所在地派出所双方再次调节最后被告只同意支付20000元差不多10%的房产价格作为补偿给原告,后原告不接受便将被告告上了法庭!
原告希望要回原告名下那套住房的全部售房款并返还适当利息
但目前由被告的妻子作为被告的代理人并出示了一张收条
首条内容如下:
尽收到(被告妻子名字)购(**********)房一套,房款¥¥¥¥¥
收款人:(原告名字)
开庭期间被告代理人似乎和法官有着不同寻常的默契这叫我心凉了!
由于原告否认此收条名要求作笔迹鉴定!(法庭上被告并没有出示收条原件)
(何况100多平米的房子当时的房价也不可能低于2千元一平米原告否认自己会以5位数字的价格卖给被告或者被高的妻子)
我是被告的儿子为了此事已经花费了5000多元
请问有哪位好心的律师愿意主持公道为我们打这场官司由于各种费用的压力太大我已没有太大的支付能力!但绝不会欠您一分钱!
请问字迹坚定费用大致多少?收条如果是伪造的应该怎么办!但如果又是真的我们又该怎么办!急急急!很快就要2次开庭了!
作者: 105542    时间: 2007-11-16 23:29

房子所有权是谁的。
作者: ljsjjfjg    时间: 2007-11-17 09:24

是我父亲的也就是原告的!
作者: 天空    时间: 2007-11-17 13:24

“由于是亲戚并且感情深厚便作了一个协议并在河北区公证处做了公证内容大至:被告有权代表原告销售此套住房! ”是什么意思?是进行了买卖还是委托代理?
作者: ljsjjfjg    时间: 2007-11-17 15:06     标题: 0......0

只和被告作了委托
作者: 105542    时间: 2007-11-17 16:49     标题: 回复 #5 ljsjjfjg 的帖子

既然有房子所有权,为什么别人可以贩卖。
作者: ljsjjfjg    时间: 2007-11-17 21:07

晕 啊!说不清了!!.......委托了啊
作者: 105542    时间: 2007-11-23 20:59     标题: 回复 #7 ljsjjfjg 的帖子

希望你早日得到属于自己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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