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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7岁少年沉迷色情图片 不到两月强奸4名女子 [打印本页]

作者: 兲倥咹靜    时间: 2007-11-30 17:43     标题: 17岁少年沉迷色情图片 不到两月强奸4名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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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105542    时间: 2007-11-30 23:22

如果你在发外部连接,我会对你进行IP封锁.
作者: 大法官    时间: 2007-12-2 14:41

网络的发达有促进的作用,但其负面的作用也同时存在,要求我们对其有正确的态度,强奸是触犯刑法的行为,不管谁只要满十四周岁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作者: 天若有情℃    时间: 2007-12-3 14:06

是不是骗人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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