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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奖举报起纠纷 举报千万元大案获奖金5000(图) [打印本页]

作者: ~花溪~    时间: 2010-11-2 09:03     标题: 有奖举报起纠纷 举报千万元大案获奖金5000(图)



  举报千万元大案,破了
  该发多少奖金,谈不拢了
  任国勇
  有奖举报,作为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的一种手段,一直被执法部门所重视。今年3月15日,居民王某向南京市工商局栖霞分局举报了一起违反国家产品质量规定的案件,随后该局对该案件进行查处,涉案值达1000多万元。但在对举报人进行奖励的时候,奖金到底该发多少,依据是什么,双方意见有了分歧。
  举报千万元制假案 立功了
  2010年3月份,居民王某(化名)在栖霞区的一家仓库打工,这家仓库是云南一家企业在南京的中转仓库,摆放了上千台各类型号的柴油发动机。没多久,王某发现有工人开始对这批发动机进行“改头换面”。“工人将运来的一台台发动机的铭牌拆除,然后更改铭牌上的发动机的参数。”王某说,他后来得知,运过来的柴油发动机只能达到国二的排放标准,不符合销售地区环保的要求,因此,这家单位就将原来发动机的铭牌拆除之后,私自改成国三标准假铭牌。
  发现这一现象后,王某还拍下了视频证据,并收集了发动机上拆下来的铭牌、合格证等材料。今年3月15日,王某将这家仓库以次充好的作假行为向栖霞区工商部门进行了举报,并提供视频以及从发动机上拆下来的铭牌、合格证等证据材料,当天下午,南京工商局栖霞分局就对该仓库进行了查封,最终成功查处了这起重大案件。大约在7月底,王某从同事那里得知,这起案件的案值达千万元,罚没款是200多万元,后来,他也从负责查处的队长口中得到证实。
  兴冲冲去工商局领奖 谈崩了
  举报者:5000元奖励明显偏低
  “我提供了造假的视频、照片,伪造的合格证,而且还带办案人员到现场去了,去过之后他们为了保护我的安全,叫我回来了,然后他们查封了。”昨天上午举报人王某拿着一堆被拆卸下来的发动机铭牌向记者说:“我所举报的内容具体,收集的证据确凿,而且根据我的举报,最终破获了案件,就算没有功劳也该有苦劳。”
  王某说,自己虽然不是为了拿钱才举报,但国家既然规定了举报有奖,他就想应该按照奖励政策来办。“这么大的事情,而且我举报有功,涉案值大,自认为自己能拿到十几或二十万”。可今年9月底,他找到栖霞工商分局负责这一案件的大队长查问奖励时,大队长告诉他奖励5000元。“那时,我傻了眼,我担着性命举报,就给我5000元奖励,明显偏低。”王某不同意,大队长又带着王某找到一名副局长。
  “当时那位副局长说,按照规定可以兑现举报奖励。副局长也承认,罚没款是200多万元,整个涉案值是1000多万元。考虑到王某举报案件重大,可以申请到10000元的奖励。”但对于这样的奖励数额,王某依然不认同。
  工商部门:奖励多少要开会研究
  据介绍,10月中旬,王某将此事向南京一家电视媒体反映过,当时电视台记者去采访时,该分局法治科的一位同志解释,最终数额领导定夺后会通报的。电视台记者问按照第四等级,就是举报人凭自己的怀疑和推测进行举报,查处成功可获得案值1%以内的奖励,最高奖励是25000元左右,那么之前工商局的副局长所说的个人奖励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又是怎么来的呢?法制科的那位同志说,可能是领导“口误”,要请具体办案人员回答这个问题,可一直等到下班,电视台的记者没能等到对方的解释。
  昨天中午,本报记者和王某一道来到位于尧化门的栖霞工商分局,在副局长办公室,找到了陈副局长。陈副局长向王某表示:“明天你带身份证来,我们会给你办理的。”王某和记者问他是按照哪一等级给予奖励?陈副局长说,下午会开会研究。记者欲询问,既然是负责处理这件事情的副局长,那么应该有个处理的意向,陈副局长说,“这个不好告诉你,你们到办公室登记一下,会有专人接待你们。”随后,陈副局长就将记者和王某引向局办公室,让该办公室主任登记。办公室主任登记了记者的记者证和电话号码,然后说:“有消息会通知你们,你们先回去吧。”
  记者询问办公室主任,前几次王某及电视台记者也登记过然后等回应,为什么一直没等到回应?办公室主任说,这个要看领导。昨天下午4点半左右,记者再次联系栖霞分局办公室主任,询问是否有了结果,该主任表示去问问领导再说,到了下午5点多钟,记者再联系时,电话已无人接听。
  本报记者 任国勇 文/摄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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