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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子骑车过马路半路变红灯 电动车被撞承担责任 [打印本页]

作者: ~花溪~    时间: 2010-11-3 09:10     标题: 男子骑车过马路半路变红灯 电动车被撞承担责任

  来源:济南时报

    骑车过马路半路变红灯,电动车被出租车撞倒 车主很纠结———

  我被撞了,咋也要担责

  时报11月2日讯 (记者黄智义 朱文明)今天上午,在经七纬一路口,一辆出租车将一辆电动车撞倒在地。骑电动车的男子非常郁闷,因为电动车被撞坏了,而他很可能还要在此次事故中负次要责任。

  今天上午11点左右,记者来到经七纬一路口,看到一辆电动车歪倒在路口南侧的马路中间,另有一辆出租车停在一旁。

  出租车的车头左侧被撞坏,电动车的车体则多处受损,脚踏板扭曲变形,放电瓶的塑料盒断裂,几个零件掉落在地……

  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当天上午,他开车自东向西行至此处左拐。“当时是绿灯,我正常行驶,没有违章。对方应该抢了信号,他应该负一定的责任。”

  骑电动车的男子很郁闷,他说,当时他自西向东过马路,骑车快走到马路中间了,这时信号灯变了。“出租车撞了我的后轮部位,应该是他负全责,我是受害者。”

  一名交警在现场对双方进行调解。交警告诉记者,出租车左拐弯时显示的绿灯。为了保护弱者,出租车司机应该负主要责任,电动车车主负次要责任。由于两车都受损了,如何赔偿需要当事双方协商解决。

  经当事双方协商,解决方案有三种:一是各修各的车;二是出租车司机给电动车车主修车,但出租车的维修费用的30%由电动车车主负担;三是走相应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最终再确定双方如何承担责任。

  电动车车主很不解,他说:“我是被撞的人,难道还要自己给自己修车,甚至还要给他修车?”他对前两种解决方案无法接受。

  一围观的老先生说:“最关键的是人没事,这就是万幸,当事双方相互理解吧。”

  另一女子说,这种小碰撞虽然伤害不大,但很是烦人,给当事双方都带来了不便,是当事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不管这事最终如何处理,希望开车的人、骑车的人和走路的人能从中得到一定的启发,相互让一让,啥事都没有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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