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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笑死人不偿命的美国搞笑法律 [打印本页]

作者: 何足道    时间: 2008-4-28 17:23     标题: 笑死人不偿命的美国搞笑法律

??在西弗吉尼亚州尼古拉县,法律禁止神职人员布道时讲引人发笑的幽默故事。而乔治亚州的法律则规定,在该州的琼斯博罗市不能喊别人:“喂,小子”,否则被喊作“小子”的人从理论上讲完全可以根据该州法律条文将其告上法庭。
      
  麻萨诸塞州一条古老法律规定,上床前必须洗澡。波士顿一条地方法律中则称,参加丧礼者在丧席上吃的三明治面包数量绝不能超过了3块,否则该奔丧者将面临处罚。
      
  一些最奇怪的法律还试图渗入美国人的婚姻生活中:密歇根州法律规定,如果妻子未经丈夫许可就擅自剪去头发,她将被罚款;在肯塔基州,如果妻子不同意而丈夫擅自买了顶帽子也属违法行为。
      
  在美国地方法律中,关于动物的奇怪法律更多∶在四面都是陆地的俄克拉荷马州,捕猎鲸鱼属于非法,尽管该州的居民也许一辈子都不会看到一条鲸鱼。华盛顿州的威尔伯市规定,主人不能骑一头丑陋的马旅行。
      
  伊利诺斯州扎尔恩地区法律则规定,狗和猫不允许吸雪茄,但是可以吸纸烟;在乔治亚州亚特兰大市,禁止长颈鹿主人将长颈鹿系在电线杆上。在加利福尼亚州《熊权法规》里,印有十几条保护熊的条文,其中一条写道:“熊有权以它自己的方式来观察你,如果它的眼色使你感到不安,请你尽快走开。”
      
       
  美国肯塔基州伊丽莎白市警察局长鲁本加德纳对记者称,肯塔基的一些法律条文可以用“愚蠢”两字来形容。譬如在肯塔基的法律文本中,有一条就规定人们每年必须至少洗一次澡,否则就将面临处罚。加德纳说:“在肯塔基州,还有好多愚蠢和疯狂的法律。”
      
  另一条肯塔基州法律条文规定:“任何一个女人都不能穿着游泳衣出现在本州的公路上,除非她身边有至少两个警察护送,或者她手中拿着一根棍棒。”这条法律条文的后面又画蛇添足地补充道:“这条法律条文不适用于那些体重低于90磅(约40公斤)或体重超过200磅(约90公斤)的女性,当然它也不适用于母马。”
      
  加德纳还为记者找出了许多肯塔基州的奇怪法律,其中包括:向在公共场所演讲的人扔鸡蛋或扔西红柿将要坐牢1年;将小鸡、小鸭、小兔子染上颜色后出去兜售也属非法,但如果它们的数量超过6只就另当别论。
      
  纽约市运输部门的一条法规规定,女人可以裸露胸部乘坐城市的地铁,法规称在男人可以不穿衬衫的地方,女人也拥有同样的权利。该法规是一名女权主义者在地铁内不穿衣服被捕后制定出来的。纽约运输部门警方发言人称,他们将执行规定,但是“如果她们侵犯了其他法律,比如裸体坐在地铁椅子上抽烟,我们将采取法律行动。”纽约法律不允许市民在地铁内抽烟。
      
  另据美国媒体称,事实上不仅在肯塔基州,美国其他州都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法律,其滑稽搞笑程度一点也不亚于肯塔基州。譬如在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市的一条法律就规定,禁止大象在大街上散步,除非它们的脖子上拴着一条链子;洛杉矶的一条法律称,在同一时间让2000只羊穿过好莱坞林荫大道属违法行为;洛杉矶的另一条古怪法律还禁止市民在街灯下捕捉飞蛾;加州中部的帕洛阿尔托市一条法律多此一举地说:“在墙壁和其他任何垂直表面溜冰是违法的行为”。
      
  加州安大略市一条订于1930年的法律条文这样规定:“禁止公鸡在不该鸣叫的时候乱鸣叫,否则主人将吃官司或被罚款。”加利福尼亚和俄亥俄州的克里夫兰都有一条古怪法律规定,如果没有合法的捕鼠执照,使用老鼠夹逮老鼠也属非法行为!
      
  佛罗里达州一条法律还剥夺了未婚女子在星期天进行高空跳伞的权利,如果违反了这条法律,理论上这名女子将被罚款或坐牢。佛州的另一条法律规定,如果大象被主人系在了某个停车点,那么它也该像汽车一样交停车费。
      
  据报道,美国康涅狄格州的搞笑法律同样丝毫不遑多让,丹佛市一条法律条文规定,在日落以后必须向前走,如果倒着走路就属非法;哈特福德市的一条法律禁止人们用双手倒立行走过马路;此外该市还有一条法律规定,男人不准在星期天亲吻妻子,否则将被罚款。
      
  在路易斯安那州,一个人抢银行属于非法;但如果他抢银行后又用一把水枪打了银行出纳员一身水,那就更属于非法了。
      
  路易斯安那州法律还规定,如果用真牙去咬人,那只是“简单的攻击行为”;但如果是用满口假牙去咬人,那罪名将会罪加一等,变成“严重攻击行为”。
      
  还有一些古怪法律竟对大自然发起了命令。阿肯色州的一条法律规定:“阿肯色河的河水禁止涨得比小石城主街上的桥还高。”伊利诺斯州柯克兰市一条法律对蜜蜂下起了命令∶“禁止蜜蜂飞过村庄或穿过任何街道!”
      
  而在科罗拉多州的罗根县和佛罗里达的迈阿密,一些古老法律条文简直像超现实主义小说,这两个地方的法律条文规定,在天黑之后,禁止妖怪进入城镇;而内华达州的一条法律规定,在任何时候都禁止妖怪闯进浴室。
作者: 何足道    时间: 2008-4-28 17:35     标题: 再发些有趣的跟帖

这些法律的确很搞笑,但是因为中、美法系的不同,可能很多人不太理解美国的判例法。

  比如:如果大象被主人系在了某个停车点,那么它也该像汽车一样交停车费。

  我猜想(仅仅是估计),肯定有一个案例是这样的:有人将大象系在停车点,停车厂向大象主人收停车费,说:“因为你的大象占用了我的地方,所以要交停车费。”,但大象主人不肯付,说:“我放的是大象,又不是车,你凭什么向我收取停车费?不交。”然后被停车场告了,法院判决大象的主人应该向停车厂支付停车费。然后由此判例提炼出这条规则。

  这就是美国之所以有很多稀奇古怪的法律的原因。因为每一个古怪法律的背后,一定有一个比较古怪的案例。
    
  美国人就是这么认真,曾经有人在拖车里煮咖啡,结果出了车祸,那个人后来竟然起诉卖给他拖车的企业为啥不在说明书里写明开车时不要煮咖啡!就这样一个咱们看来找事的诉讼最后竟然胜诉了。那个公司不仅赔了一大笔钱,还在日后出厂的拖车的说明书里专门加了开车时不要煮咖啡一条。

     不过讽刺的是,判例法国家的股市和经济市场却是最健康的,因为判例法有个基本原则,就是可以不断创造新的判例。创造新的判例主要是由在英美法系国家权利很大的陪审团来作出的。依据很简单,就是自然法,即一般人都认可的伦理纲常。所以在大陆法系国家,只要法律没规定的就是合法的,法律空子可以天天钻。英美法系国家,就不一样,法典没写的,陪审团照样可以判定有罪。这样就让犯罪分子有很大的顾忌,不敢胡来。当然,现在的英美法系国家已经开始向大陆法系靠拢,开始法典化。但是,陪审团的权利仍然很大,有一些案例。法典没有规定的,陪审团仍然可以认定有罪。

    美国的判例法在体现人性的同时也经常搞出让人哭笑不得的事,知道夏威夷的椰子树上为啥没椰子吗?就只因为一个大富翁曾在椰子树下掉下的椰子砸死。他的律师起诉了当地政府。一开始当地政府说这是不可抗力,但他的律师认为那么大的果子熟了随时可能掉下来这是显而易见的,不是不可抗力。之后当地政府说他们放了警告,当他的律师说你们的旅游广告上没有,你们在宣传夏威夷椰风沙滩的时候可没说小心被椰子砸!最后被砸死的富翁家人得了1000万赔偿(律师原来索赔1亿)。此案一出,很多人纷纷涌向夏威夷,不是旅游,是等着被椰子砸了之后要赔偿!最后当地政府无奈只好每年花几百万雇人日夜巡逻,随时砍掉可能掉下来砸着人的椰子!

   
所以说美国只要有钱(比起诉方多的多的钱),就能打赢官司,而且无论你犯了多大的事
      最后都能证明你没有错!
      大家看过thanks for smoking没?主人公有句经典台词就是,只要你逻辑是正确的,你就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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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美国你有再多的钱也不可能收买陪审团和法官
    你最多请个大律师或者律师团,在规则内寻找法律的漏洞,所以美国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
    在中国呢?
    说实话,律师能有多大作用?
    美国人有钱就能赢? 你连央视都不看的? 就看70年代的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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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一句,法律空子很难钻
  陪审团的成员要求绝大部分不懂法律
  有法律知识的人是很少会被征召进陪审团
  法庭要求陪审团根据证据,良知和正常逻辑来定罪
  所以,不用找法律空子
  因为根本没有这条路
  律师的作用就是找证据说服陪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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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案例立法可以理解,可这两条也太离谱了:
    
    天黑之后,禁止妖怪进入城镇;
    在任何时候都禁止妖怪闯进浴室
    
    谁能解释一下,这是什么情况下才会产生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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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早拓荒时代美国西部经常流行这种妖怪害人命的传说,因此亦经常有城内匪帮在天黑之后假扮妖怪掠夺财物,奸淫妇女,城内行政长官为组织公民对这些“妖怪”保持警惕并主动进行自卫,因此就有了这个法规,此为一说。
   即便现在,万圣节经常有人假扮妖怪鬼魂滋扰生事,为保障公民正常的生活不受影响,也有必要保留这条法规。
  
   总之为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隐私权不受影响,这个法规还是有存在的必要的。
   我们觉得离谱的东西,在他们是民众自治的基础,是政府对民众负责的表现,民众与执法机关高度互动的结果,就像旅游景点路标上的“熊出没注意”一样,简洁实用,仅此而已。

 有些确实有点搞笑,但是如果没有这些奇怪的条款,真发生这样的事而没有惩罚措施还是不好的,但是我实在不理解其中一条:为什么周日丈夫不能亲吻自己的妻子,这在中国人看来应该是私事儿吧,照理说在美国人眼里更该是私人得不能再私人的事儿啊,实在不解……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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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警察当然管的宽了。我的一个朋友住在美国,他老婆怀孕之后一天两人争吵,他就是推了他老婆一下,没出什么事。但是被邻居看见了,人家当即报了警。然后警察来了就要抓人,对孕妇使用暴力!他两口子当场就懵了。他老婆忙解释说没事。最后警察对他老婆说为了她的安全,他一个月内也不能再接触她,如果他敢越界,她随时可以报警。晕吧。在中国这可是不可想象的!


  你可能仅仅在网上看到了这些法律的原文,你应该好好研究下这些法律有无修整案,美国的法律上至宪法下至普通法基本都是不修改原法而以修正案的形式修改或废止或覆盖的!而且,英美法系的法律并不是像大陆法系那样的按照性质决定归属的整体结构,它是以历来法官的判例形成的,如果一项判例没有了后例修正,自然就会沿袭下来,但并不代表现在仍然会有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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