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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法院违法谁来管? [打印本页]

作者: chenanming    时间: 2009-4-7 00:52     标题: 法院违法谁来管?

投   诉   信
本人XXX,因XX区法院多次不立案也不依循法定程序出具裁定书!特此投诉。
08年12月25号我第四次到立案庭立案,X法官收了我一份诉状,过了半个月都不给我答复,09年1月12日(第五次到法院立案)上午我到XX区立案庭询问为什么不给我立案?X法官回复:“不能立案”并一再强调开发商没有任何责任。我要求:如果不立案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下达裁定。X法官说:“我不下裁定,如果每个人都这样我还裁定不完呢”。难道民事诉讼法第112条(……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第二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发生争议,或者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XX区法院立案庭可以不执行吗?(这些情况我分别向X院长写过两次投诉信,不知X院长是否收到?结果都由立案庭的回复;“诉状写的不合要求”。结果我不断的修改,直到现在才从X庭长那里知道原来我不能立案的“真正”原因是:“不能起诉开发商,法院没有判决开发商撤销协议权利”。“那么我该怎么办?”她说:“不知道,这是你自己的事情”。我问:“为什么不依法下裁定?”她回答:“我们不下裁定”)
我不知道XX区法院立案的标准是什么?2007年11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否与XX区法院的立案标准有区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对于XX区法院立案庭只是一纸空文吗?
为维护我的合法诉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2条的有关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特投诉XX区法院立案庭“不依法办案”的违法行为。
跪求政府依法查实处理为盼。
希望这个投诉不要总是“石沉大海”

此致
敬礼
投诉人 XXX
住址:武汉市硚口区XX号
电话:

[ 本帖最后由 chenanming 于 2009-4-6 17:04 编辑 ]
作者: chenanming    时间: 2009-4-10 10:52

果然没有人敢管法院;
然怪别人说我们老百姓生不如死的......
作者: 托克拉克    时间: 2009-4-11 15:23

可以上述
作者: chenanming    时间: 2009-4-11 17:13     标题: 谢谢

引用:
原帖由 托克拉克 于 2009-4-11 07:23 发表
可以上述
请问是“可以上述(是可以上诉)”吧?
这份投诉信我先后送到:市、区人大、市、省政府,中级法院,现在又到了区政法委,下一步就是中央政府部门,也许要到中南海;直到解决问题或者生命终结......

[ 本帖最后由 chenanming 于 2009-4-11 09:14 编辑 ]
作者: 月亮湾    时间: 2009-4-12 06:58

真是可气啊  我也遇到问题了   在中国受了委屈真不知道该去哪里哭好
作者: chenanming    时间: 2009-4-12 10:30     标题: 谢谢大家的支持

现在在中国某些地方法官害怕他们不可告人的事情被曝光,利用手里的权利肆意剥夺公民的诉权,某些地方政府官官相护,公民上诉维权十分艰难......
作者: sanm888    时间: 2009-4-12 15:10     标题: 中国民众

像瓮安人民学习!像瓮安人民学习!像瓮安人民学习!像瓮安人民学习!像瓮安人民学习!像瓮安人民学习!像瓮安人民学习!
作者: 蓝色柔情    时间: 2009-4-14 20:42

我也真不明白,现在的法院是不是都一样的黑.我也碰到类似的问题.有同感,官官相护.这样下去中国会是怎么的?天知道.
作者: chenanming    时间: 2009-4-15 19:03     标题: 你敢明天上午9点到XX区法院立案庭暗访吗?

你敢明天上午9点到XX法院立案庭暗访吗?
明天上午9点我要到XX区法院立案庭与那里的法官理论为什么不依循法律程序办案的事情,请有兴趣的朋友、有胆量的记者到时候看看XX区法院立案庭少数法官的嘴脸吧;切忌录像一定不要暴露哦;否则他们就......
想去的朋友请联系我具体地点;
我的电话:83781480  
QQ:298043832 (请注明“法院”二字)
作者: chenanming    时间: 2009-4-16 23:28

今天上午我和家人到XX法院立案庭,立案庭的X法官把我立案材料退给我,说我证据不足,我要求按照法律程序下裁定,就按你们说的“证据不足,不予立案”下裁定,X法官回答“不能下裁定”我说:“民事诉讼法112条明文规定确定不立案法院应该在7天内下裁定难道你们可以不执行吗?”李法官说:“你理解错了......”并说“我们领导说:'你的案子不能立案也不能下裁定,这就是我们领导说的,你找我们没有用”
   强烈抗议XX法院不按法律程序办案,只按个别领导意图办案!!!
    请问:
    这样的法官怎么能为人民办案呢?
  老百姓的冤屈到那里去申诉?
    中国人民的合法权益怎么能够有保障呢?
  中国法律的尊严怎么不被这些法官践踏呢?  
   中国的法制建设怎么能够顺利进行呢?
   中国的和谐社会怎么能够建设下去呢?
......
作者: uiaz    时间: 2009-4-17 05:34

买张票去中南海
作者: chenanming    时间: 2009-4-17 21:40

引用:
原帖由 uiaz 于 2009-4-16 21:34 发表
买张票去中南海
正准备去的
作者: chenanming    时间: 2009-4-19 11:29

今天是我维权难,我希望这样的事情明天不要发生在您或者您后人的身上;通我们今天的努力,希望能够驱散明天的乌云;有您的支持我们的明天才有希望!!!  


详情请看:http://bbs.cnhan.com/dispbbs.asp?boardid=111&id=738899&page=1&star=4
作者: wwwyou    时间: 2009-4-19 15:09     标题: 回复 2# chenanming 的帖子

中国社会腐,没办法!
作者: chenanming    时间: 2009-4-20 12:20

硚口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熊庭长说我没有权利告开发商;真是奇怪,立案庭不依循法律程序下裁定,反而审理我的权利来了?难道法院的程序变了?
作者: chenanming    时间: 2009-4-20 23:19

4-15日XX法院立案庭的X庭长说我没有权利告开发商;真是奇怪,天下人都知道父母的遗产房子女都有同等的继承权,难道X庭长不知道???立案庭不依循法律程序下裁定,反而审理我的权利来了?难道法院的程序变了?还是XX法院立案庭的性质已经变了???
详情请看:http://bbs.cnhan.com/dispbbs.asp?boardid=111&id=738899&page=&star=4
作者: chenanming    时间: 2009-4-21 11:17

武汉市硚口区法院立案庭半年多不立案也不依循法律程序下裁定;上访到省级一下所有政府部门都没有结果,现在又回到硚口区政法委与法院沟通之中;估计难有什么结果;他们逼得我也几次都想自杀,我现在正在犹豫;如果万一不行;我是选择自杀还是与他们同归于尽???
......
作者: chenanming    时间: 2009-4-27 14:51

真是中国法律的悲哀!法律掌控在这种人手里更是人民更悲哀!!!

[ 本帖最后由 chenanming 于 2009-4-27 06:55 编辑 ]
作者: 户口问题    时间: 2009-4-28 13:03

我想杀了那群畜生,现在的GWY也都是那嘴脸,只认钱认权
作者: qushuncheng    时间: 2009-4-28 20:31

引用:
原帖由 户口问题 于 2009-4-28 05:03 发表
我想杀了那群畜生,现在的GWY也都是那嘴脸,只认钱认权
支持!现在的法院真是太黑了!我们安阳市的法院也是这个样,确实是把人逼的露出杀机!!!!!!!!!!!!!!!!!!!!!!!!!!!!!!!!!!!!!!!!!!!!!!!!!!!!
作者: chenanming    时间: 2009-5-5 16:03

希望有与我类似情况的朋友能够发表自己的看法;为我们的明天奋斗!!!
作者: 曝光专用    时间: 2009-5-8 18:28

中国的法律是保护权利者的工具
作者: 123321.    时间: 2009-5-8 22:03     标题: ##

你的遭遇非常值得同情,但现在的社会和国家法律给全中国的老百姓都造成困绕,你这样的情况估计全中国能有上亿案例(绝对不夸张)哎,没钱没权遭人欺啊。。。难道这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吗?迷糊。。。。
作者: 哈哈?。?    时间: 2009-5-9 12:53     标题: 曝光

拿钱去最权威的电视台找记者,给记者点钱,叫他们帮忙。在不就自己想办法把你们的对话和视频弄到手,然后将视频和语音传到网上,请求网友帮你把事情闹大,就可以引起媒体关注了。
作者: 蓝色柔情    时间: 2009-5-9 21:12     标题: 中国法律的尊严被这些法官践踏

这样的法官怎么能为人民办案呢?
  老百姓的冤屈到那里去申诉?
    中国人民的合法权益怎么能够有保障呢?
    这样的法官怎么能为人民办案呢?
  老百姓的冤屈到那里去申诉?
    中国人民的合法权益怎么能够有保障呢?
    这样的法官怎么能为人民办案呢?
  老百姓的冤屈到那里去申诉?
    中国人民的合法权益怎么能够有保障呢?
  中国法律的尊严怎么不被这些法官践踏呢?  
   中国的法制建设怎么能够顺利进行呢?
   中国的和谐社会怎么能够建设下去呢?
   中国的法制建设怎么能够顺利进行呢?
   中国的和谐社会怎么能够建设下去呢?
?  
   中国的法制建设怎么能够顺利进行呢?
   中国的和谐社会怎么能够建设下去呢?
作者: 蓝色柔情    时间: 2009-5-9 21:23     标题: 杀!杀!杀!

江西省吉安市法院也是这么黑.真想杀死这些狗娘养的.
作者: hikari    时间: 2009-5-12 15:02

上梁不正下梁歪 这话是真理
作者: yhs6210    时间: 2011-9-13 14:11     标题: 中国社会就是这样

我也遇到同样的事,请看汉网我的帖子:http://bbs.cnhan.com/thread-16638359-1-1.html
作者: 任银章    时间: 2011-9-13 17:47     标题: 朋友们帮我出个主意

新疆呼图壁县水利局于2011年5月15日将新建楼房分配表公示,其中有本人一套。并于5月26日按规定时限交清房款后,取得了房门钥匙,猫眼,电卡,水卡等,7月22日对室内地砖铺完后,等待木工进行装修。
   7月21日中午1时左右,局长电话询问我是否在装修,我回答在铺地砖,局长要求我暂仃一下,下午四点多,总站书记受领导委托叫我到单位在建综合楼施工办公室,将杨玉珍状告单位一事情况给我做了说明,并要求我暂时仃下装修,等待杨玉珍与单位官事纠纷结束。(杨起诉单位,是开始集资时,也让她集资了,后因政策性不给她分房子了,可单位与杨签了集资建房协议,协议上予分杨的房子是三单元201室)现在分给我的是二单元201室。
   可没想到的是,7月25日本人到新房查看时,装修钥匙已经打不开房门。从猫眼看室内有部分生活物品。经打听是本系统遗霜杨玉珍擅自撬锁搬入居住。此情况当天就电话告知了水利局王军局长和总站书记石金柱。同时,因给李淑书记打通不接,请石金柱转告此事。第二天也到城镇派出所报案,立案人听完情况后,不预立案,立案人说是本单位调解,调解不成,直接到法院起诉。
   从7月27日到8月30日,多次向水利局领导反应些事,要求领导出面调解此事,领导回答是房子已经分给你了,你想法解决。本人主动与杨玉珍多次勾通无果情况下,于8月10日下午到县法院递上民事起诉状,当时立案窗口无人,是结算窗口值班人受理,可是到8月14日本人到县法院查询立案情况时,立案窗口的朱姓女同志,给查找了半天没查到立案起诉书。叫过二天后,当时接收人上班后去查询,到8月18日又到法院查询立案情况时,告知我查不到起诉书。无招了, 本人要求在重新递送民事起诉状,回答可以。当天下午就重新递到法院立案窗口朱姓同志处。到8月22日,法院朱同志电话通知我到县法院立案窗口,朱同志告知我说:因新分楼房,没有房产证,仅凭单位集资建房协议书,不能做为房产属本人所有证据,不予立案。

[ 本帖最后由 任银章 于 2011-9-13 17:5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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