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劳动仲裁
[打印本页]
作者:
陈慧彬
时间:
2011-7-20 22:33
标题:
劳动仲裁
你好,我在一家酒店工作,老板是外国人,2008年3月21日交了300元押金,之后开始培训,培训期间每天每人发10元,到5月份时开始在酒店打扫卫生(这时酒店还没有装修好)每天15至20元,直到同年7月才开始以银行来代发工资,我于2011年4月自动辞职。在此三年间,酒店没有买过保险(只给经理们买过),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我是否能申请劳动仲裁,能否胜诉?现在我手里有银行代发工资的工资本,还有人证。谢谢!请给予答复,不胜感激。
欢迎光临 110互动论坛 (http://bbs.110.com/)
Powered by Discuz! 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