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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高人帮忙 [打印本页]

作者: kissme710    时间: 2009-10-15 15:16     标题: 请高人帮忙

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在排队候客的时候遇到一个平时老爱插队的司机又在插我的队,上前理论后对方先动手打我,随后我还手,有多人目击当时的情况,后经医院医治,对方鼻梁骨折(经打听应该是轻微伤),而我是眼眶内壁骨折,(不知道输不输于轻微伤)。现在已经过派出所协助协商1次失败,对方有点耍无赖敲竹杠。我想问问如果2次协商不成功派出所会不会对我进行拘留或罚款,对方如果起诉到法院,法院会判我故意伤害罪吗?为什么派出所说不会考虑事情的起因,只会考虑后果的轻重。如果上了法院,法院会考虑当时谁是过错方的因素吗?万分感谢帮忙回答的律师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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