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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当法律成儿戏,法官成无赖,我们该向左或向右 [打印本页]

作者: 东方红ai    时间: 2009-12-10 23:11     标题: 当法律成儿戏,法官成无赖,我们该向左或向右

当法律成儿戏,法官成无赖,我们该向左或向右

事实与理由:
2002年太原朝阳街服装城----东方红商业广场盛大开盘。这个由山西东方红制漆公司开发的楼盘由于地段较好,号称首个太原市第一个产权商铺,不仅有“可以”按揭贷款;并且还办理了房屋卖买合同法律公证。受到人们热捧。很快这个仅有原称只有8层的商铺被抢购一空。公司老总刘进科也因此被评为山西的人大代表。
接下来就是发生奇迹的时刻(隔了7年才了解到的情况):
1、因没有预售证被房地局房屋监察大队罚款3万元。
2、办理房屋卖买合同法律公证的第二公证处(现城南公证处)工作人员因此被开除公职。
3、土地还是太化集团公司的。属租过来的东西。
4、房子到现在还在建设中,早已超过8层了。(又一个楼高高)。建到12层以上了。不知当地的土地或规划部门有过问否?
5、因没有任何手续,办不了按揭贷款。
想减少我们(共计300多户)的损失在协商不成之后,不得不上诉法院。
迎泽法院判决:购买合同合法有效。太原中院判决:维持原判。
我们该怎么办?
属弱势群,没钱的货;法律不懂;打官司,又怕弄急了公司,来个破产。退钱(仅本)成不成?
作者: 东方红ai    时间: 2009-12-10 23:22

谢谢   谢谢
作者: 东方红ai    时间: 2009-12-10 23:25

要商铺不给(包括全额付款的);也不给产权证(连土地也是租过来的);我们真的不知该怎么办?
作者: 潍坊小打工    时间: 2009-12-14 20:02     标题: 唉!就是在中国!

这!就是中国!
这,就是中国!这!
!!!这!
这,也就是在中国。她娘的!
作者: 潍坊小打工    时间: 2009-12-14 21:37     标题: Q我同情你

深表同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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