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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军集体强暴德国妇女狂潮

哥廷根的历史研究会曾撰文指出:

在柏林,很多见证者根据身边发生的事件认为,从4月24日(红军攻入柏林市区)到5月5日(德军在全境停止抵抗),柏林被强奸的妇女达到1/3,柏林的历史学家桑德斯和焦尔根据多方调查得出一组谨慎的数字:10万柏林妇女被苏军强奸,其中40%的人被多次强奸,近1万人被强奸致死。在战后划归波兰的原东部地区,被强奸者达200万,其中24万致死。这里面还尚未包括西普鲁士地区、苏台德地区、东南欧的德意志族居住区和奥地利地区的受害人数。

在世界战争史上,军队对战败一方的妇女施暴的情况屡见不鲜,但罪行最为严重者则首推“二战”中的苏军和日军。那么德国军队在这方面的记录又如何呢?战后,全世界包括德国本身对纳粹德国的罪行做了深刻和广泛的揭露,但大规模的军队强奸行为从未涉及。

哥廷根历史研究会指出:“强奸风潮在德国军队中从未发生过。少量个案受到了德国军事法庭的处罚。”

史料表明,德国军队从普鲁士时代起素有以侮辱妇女为耻的观念。到了第三帝国时期,除了传统观念的影响以外,纳粹禁止军人的强奸行为还有另外两层考虑,其一是要杜绝军队因此产生性病,导致战斗力下降;其二是防止“优良”的雅利安血统和其他血统的混合,导致种族异化。据纳粹德国1943年12月14日的官方数字,党卫军系统设有固定法院31个,随军队行动的师、旅级法院20个,军团级法院5个,共有法官204人。在国防军方面,1942年10月2日专门成立了一个编号为999的“缓期执行师”,这个师由两部分军人组成:违纪的军人和看押他们的军人,最多时关押了3万名有损“军队荣誉”的军人。以上军队执法单位的主要功能是监督和处罚违令、违纪和战场脱逃,其中检查违纪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是否存在强奸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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